标题:关于市第九届第二次政协会议第6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
索引号:111503000115559929/2020-00018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交通运输局 | 信息分类:政协提案 | ||
概述:关于市第九届第二次政协会议第6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
成文日期:2020-05-09 16:45:38 | 废止时间: |
乌交复字〔2019〕3号
关于市第九届第二次政协会议
第6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办理结果:A】
巴雅尔委员:
您提出的《修建乌海市高山草甸上山公路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2012年至2013年我局修建了高山草甸山下道路,当时对于上山道路也提出了路线方案,但受地形条件所限,修建上山道路必须采用曲线绕行方式才能符合标准,且视距不良,容易发生安全隐患,施工时采用大填大挖的方式,工程量巨大,估算总造价在6千万元至7千万元间;鉴于上述因素,政府暂缓了工程推进。
二、根据交通部门相关建设主体责任划分办法,交通部门只负责国省干线到景区的公共道路基础建设,对于景区内和景点间的基础设施建设应由投资主体负责。
三、鉴于目前高山草甸景区还没有完善的管理办法,完善交通条件后,游客进入景区会对原生态植物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
四、建议在景区建设明确投资主体后,由政府明确景区内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周李和
联 系 人:王 攀
联系电话:2885299
2019年6月19日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9年6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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