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详细页面

标题:关于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6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引号:111503000115559929/2020-00013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交通运输局 信息分类:政协提案
概述:关于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6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成文日期:2020-05-09 11:11:21 废止时间:
关于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6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09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乌交复2019〕7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

第6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办理结果:A

丁毅、赵维厚、高玉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G109国道公乌素镇区段交通环境整治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G109国道棋盘井至石嘴山段一级公路通行车辆以货运车辆为主,在穿越公乌素镇区段,货运车辆的不文明不规范行驶导致的安全隐患突出。特别是2017年以来,因G6京藏高速宁夏段实施改扩建工程,路段封闭期间大量车流绕行G109国道,2018年高峰期车辆通行量达到5000辆/日车流量激增导致公乌素收费站拥堵严重随着2018年底路警联合治超实现24小时值守以及荣乌高速乌海段于2019年2月28日通车分流部分过境车辆,收费站拥堵的情况已有所缓解。

该提案由我局牵头办理,协办单位为海南区政府及市公安局。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快实施公乌素镇搬迁改造进度

该部分为海南区负责答复,内容如下:为了减少道路安全隐患,我区积极推动棚户区改造工程,把109国道两侧居住房屋列为重点优先参改对象,目前8栋楼200多户居民仅剩8户未参改,并积极动员其他两侧居民参加棚改。

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一)我局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兴泰公司负责公路、桥梁及沿线设施的养护维护工作,确保公路通行条件。我局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对公路的养护情况负监管责任,我局所属路政部门负责路产路权的维护工作。我局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协调兴泰公司增设收费道口,缓解收费站拥堵

针对收费站拥堵的问题,我局协调兴泰公司将对公乌素收费站进行扩建,在收费站北侧增加2条收费车道并对进站道路进行拓宽。由宁夏公路勘察设计院完成《G109公乌素收费站改造方案设计图设计工作,目前对收费站北侧扩道场地的树木进行了挪移施工的前期工作;供水主管道挪移改造工程乌海市华源物业公司设计管道挪移图纸并核算费用,已完成图纸设计及费用核算,预计7月底完成施工;高压电线挪移改造工程向乌海市电业局提交申请,电业局已回复准许改造施工,预计8月中旬施工,10月底完成改造;新增车道预计10月底投入使用。

2.要求兴泰公司设置客车专用通道,解决客货车混行

针对收费站客货车混行的问题,我局要求兴泰公司对公乌素收费站站内标线、标志重新进行了设置,重新施划了车道分割线。并客车专用道,实现了客车道和货车道分离。在车流量集中的高峰时间段,设置专人现场执勤疏导车辆,指引客货车进行分道行驶同时在收费站北侧临时增开了一条应急车道,以分流小型客车。近期由于荣乌高速已开通收费,导致部分车辆已分流,缓解了公乌素收费站车流量大的压力。在车流量集中的高峰时间段,兴泰公司和交警部门联合协作,每日有专人在车道执勤现场疏导车辆,工作人员会按照现场发生的各类堵车情况实时调配使用车道。

3.公乌素镇区路灯维修

G109国道公乌素镇路段的路灯是由乌海市兴泰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安装,于2013年8月中旬开始安装,2013年12月底安装完毕,共安装67根。2014年6月初将产权移交给公乌素镇政府,由公乌素镇政府管理使用。经我局与公乌素镇及兴泰公司沟通,公乌素镇表示路灯将由公乌素镇负责维修,目前正在进行施工招标工作。

(二)协办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1.设置违章停车抓拍装置

为了解决109国道乱停车现象,海南区在109国道两侧安装了4个违章停车抓拍球。但至今未实现与交警处罚系统联网,下一步海南区将积极与上级部门协调,完成联网工作。

2.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

乌海市交警支队分别于2014年7月、2017年6月和10月,2019年1月以交安委名义向兴泰路桥置业有限公司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完善该路段交通设施,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道路通行安全。要求采取以下措施:

1)在109国道与109支线平交路口至109国道公乌素收费站路段设置中央隔离护栏。

2)在109国道与109支线平交路口至109国道公乌素收费站路段所有路口施划斑马线和设置行人二次过街安全岛。

3)重新施划该路段路面标线。

4)完善该路段交通标志。

但以上措施至今未得到有效整改。下一步,交警支队将对隐患问题上报市安监局,对企业存在的隐患问题责令其停业整改。

三、集中规划专业市场

提案建议由海南区办理,但海南区答复未涉及该部分内容。

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以创城、创卫为契机,海南区加大环境综合政治巡查力度安排综合执法中队重点对109国道进行巡查,对109国道两侧环境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乌海交警支队按照“网格化,路长制”交通管理巡控勤务制度,对道路交通实行“平峰巡线、盲区巡查”的模式。重点加强109国道公乌素路段交通秩序管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并要求海南交警大队加大巡逻管控力度,严厉查处大货车超载、不遮盖苫布、随意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改善该路段交通秩序环境。

五、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针对公乌素镇G109国道沿线非法加水以及私自收废品等行为影响行车安全问题,路政支队国道244巡查大队人员对路边加水点进行劝导,耐心细致的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各加水点限期自动拆除。但收效甚微。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继续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渠道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协办单位意见全文见附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附件:1.海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67号提案的答复

      2.乌海市公安局关于乌海市委员会第九届委员会第

二次会议第6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分管领导:贾增荣

联系人:陈卫东

  话:0473-2052180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

      2019618

附件1:

海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市政协67号提案答复

我区高度重视G109国道公乌素镇区段交通环境整治工作,由公乌素镇牵头组织新泰路桥公司、区住建局、海南交警大队等相关单位进行实地调研并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目前,已经初步形成解决方案。
    一、拓宽道路增加收费口。新泰路桥公司计划今年10月新增2个收费口以缓解目前拥堵的交通状况,待拆迁两侧房屋后开始实施。
    二、加大道路两侧的棚改力度。为了减少道路安全隐患,我区积极推动棚户区改造工程,把109国道俩测居住房屋列为重点优先参改对象,目前8栋楼200多户居民仅剩8户未参改,并积极动员其他两侧居民参加棚改。
    三、安装违停球。为了解决109国道乱停车现象,在109国道两侧安装了4个违章停车抓拍球。但至今未实现与交警处罚系统联网,下一步我区将积极与上级部门协调,完成联网工作。
    四、加大环境综合政治巡查力度。以创城、创卫为契机安排综合执法中队重点对109国道进行巡查,对109国道两侧环境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附件2:

乌 海 市 公 安 局

乌公办复字【2019】号

【办理结果:A】

关于乌海市委员会第届委员会第次会议第6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丁毅、赵维厚、高玉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G109国道公乌素镇区段交通环境整治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09国道公乌素镇路段因地处城乡结合带,道路基础设施落后、交通流量较大、收费站通行效率不高、交通设施不健全、周边居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等原因,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为此,市交警支队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安全隐患的整改。   

一是分别于2014年7月、2017年6月和10月,2019年1月以交安委名义向兴泰路桥置业有限公司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完善该路段交通设施,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道路通行安全。要求采取以下措施:

1.在109国道与109支线平交路口至109国道公乌素收费站路段设置中央隔离护栏。

2.在109国道与109支线平交路口至109国道公乌素收费站路段所有路口施划斑马线和设置行人二次过街安全岛。

3.重新施划该路段路面标线。

4.完善该路段交通标志。

但以上措施至今未得到有效整改。下一步,交警支队将对隐患问题上报市安监局,对企业存在的隐患问题责令其停业整改。

二是针对109国道公乌素收费站通行效率不高,经常造成交通拥堵问题。建议市交通运输管理局责成兴泰路桥公司增加公乌素收费站通道数量,同时区分客车和货车通道,避免因大货车通过收费站,通行缓慢造成车辆拥堵。

三是建议交通运输管理局责成兴泰路桥公司在公乌素平交路口至渡口段设置大货车靠右行驶管理措施,每300米-500米设置卡口抓拍设备,每3公里设置大货车靠右行驶标志牌1块。

四是2018年以来,乌海交警支队按照“网格化,路长制”交通管理巡控勤务制度,对道路交通实行“平峰巡线、盲区巡查”的模式。重点加强109国道公乌素路段交通秩序管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并要求海南交警大队加大巡逻管控力度,严厉查处大货车超载、不遮盖苫布、随意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改善该路段交通秩序环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 张纹铨

联 系 人: 李瑞峰

联系电话: 13847352656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9618日印发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