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市第九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3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
索引号:111503000115559929/2020-00005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交通运输局 | 信息分类:人大提案 | ||
概述:关于市第九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3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
成文日期:2020-05-09 10:57:48 | 废止时间: |
乌交复字〔2019〕20号
关于市第九届人大第二次会议
第3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办理结果:A】
刘金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乌海市火车站出租车无序载客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出租汽车市场秩序的关注,根据您的建议且结合我市“双城联创”工作部署,市运输管理部门于2019
年4月1日启动为期100天出租汽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整治以火车站、飞机场及客源集散地、公交各站点为重点,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我局在火车站值班岗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重点打击喊客、拼客、议价、不打表、不主动出具车票、不按计价器收费、不找零、服务态度差、不使用文明用语、车辆卫生不达标、车容车貌不整等行为。同时兼顾打击游荡于火车站周围的客运非法巡游出租黑车”及异地出租汽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整治采取根据群众举报投诉、前期摸排、现场执法检查与视频监控相结合,确保调查取证真实准确,事实清楚。
查处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16年63号)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64号规定,分别作出罚款200元、500元、及1000元不等的处罚,并制作案例将处罚结果公示。对非法从事巡游出租“黑车”处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制作案例。
运政执法机构由于法律赋予的权限有限,实现及时取证查处仍有难度,需进一步与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查处打击巡游出租“黑车”违法行为。接下来,市运输管理局克服执法人员年龄偏高、人员老化、执法人员不足等因素,集中全局力量采取非工作时间段执法检查和暗查夜查行动,保持高压态势加强对火车站、飞机场出租车治理整顿,不断净化出租车客运市场环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王向东
联 系 人:杨晓东
联系电话:2052155
2019年 6 月 5日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9年6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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