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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111503000115559929/2020-00001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交通运输局 信息分类:规范性文件
概述: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0-05-11 10:56:08 废止时间: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1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乌海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4月19日

  

  

  

  乌海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理顺我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体制,提高公交系统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根据市党政联席会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公交都市创建,通过深化公共交通行业改革,健全政府投入、监管机制,强化公交行业的公益性地位,促进公交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城市公共交通保障水平和服务水平。

  二、改革目标

  完成公交公司国有化改革,实现公交公司政府主导、国有全资、公司运营,充分体现公交行业的公益属性,切实解决原公交公司经营困难、负债率高、欠缴社保等历史遗留问题,加快形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相适应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为广大群众出行提供安全、有序、优质服务。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认真履行政府对城市公用事业发展的主导和监管责任,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密切配合,稳步推进公交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

  (二)坚持依法推进。严格遵守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科学评估资产的价值,依法依规合理制定改革实施方案。

  (三)坚持公益属性。加快提升城市公交引导城市发展能力、服务保障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打造高效便捷、安全舒适、经济可靠、绿色低碳的城市公交系统。

  (四)坚持平稳有序。统筹谋划公交改革,稳妥处理好改革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兼顾市民根本利益、企业利益和从业人员利益,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平稳过渡。

  四、主要任务

  (一)核实评估公司资产。对市公交公司全部资产进行清查登记,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对公交公司收支情况、债务债权进行审计核实。

  (二)完成股权收购注资。根据市公交公司法律状态和事实状态,厘清公交公司股权,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市公交公司代为收购市公交公司原1111名股东全部股权,所需支付的732.5万元从“政府购置的300台车辆资产”评估净值(4622.27万元)中扣除,政府无需再投入现金。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300台车辆资产剩余部分(评估值3889.77万元),无偿划转至市公交公司经营使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国资监管方。

  (三)公司从业人员聘用。原公交公司聘用员工全部进入新公司,新公司继续履行原公交公司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员工身份不变,仍为合同工。

  (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企业内部激励约束机制,释放企业发展活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五)逐步解决遗留问题。明确公交公司债务,依法合规处置公交公司资产和债务。针对公交公司2002年转制前欠缴的养老保险、转制后拖欠的社保费,以及欠缴的公积金,明确补缴主体、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六)加强政府监督管理。建立乌海公交的成本规制制度及运营效果评价指标体系,健全公交财政补贴机制,加强运营监管,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七)提高综合服务水平。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公交基础设施,优化班线布局,落实惠民举措,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公交出行服务需求。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启动阶段(2018年9月—11月)

  1.成立市公交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乌海市公交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2.聘请中介机构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审计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运营现状调查、运营成本测算、社会稳定性评估工作,出具相关工作报告。

  3.对公交体制改革进行宣传发动,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二)制定方案阶段(2018年12月—2019年3月)

  1.根据国有企业改制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市公交公司实际,借鉴其他省市公交企业改制先进经验,拟定我市公交公司改革实施方案,并征询相关部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2.组织召开公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出具会议决议,同意实施方案内容,同步完善职工退股法律程序。

  3.公交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公交公司改革实施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审议。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4月—6月)

  1.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就清产核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予以确认,市财政局就政府购置车辆明细、清查值予以确认,办理评估结果备案手续。

  2.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市公交公司代为收购市公交公司原股东的全部股权,并签订《委托收购股权协议书》。

  3.依据有关规定按程序设立公司党委和各子公司党组织。

  4.组建新公交公司组织机构。市交通运输局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定、任命(改制期间由改革领导小组确认)。市交通运输局从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中推荐指定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定、任命(改制期间由改革领导小组确认)。

  5.完成市公交公司股东及注册资本变更等工商备案登记工作。

  (四)完善提高阶段(2019年7月—12月)

  1.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在市公交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新的公交公司拟定公司章程,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2.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按照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规定,与市公交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完善新公司公交运营权的合法性,并按协议约定对公交公司服务质量予以监督、考核。

  3.出台政府补贴的相关管理办法。编制《乌海市城市公交成本规制与财政补贴实施办法》《乌海市公共交通服务规范和考核办法》,明确政府与公交公司双方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合理界定公交行业成本范围,建立健全公交服务考核机制。

  4.优化城市公交线路。以创建“公交都市”为契机,通过引入大数据技术,进行智能化测算,科学优化公交线网,减少由于乘客少、车辆空驶造成的资源浪费。

  5.创新企业经营模式。按照社会效益为主、兼顾经济效益的原则,扩大经营范围,探索开展旅游、包车、租赁等经营方式,推进差别化发展路径和多样化发展模式。

  六、工作要求

  

  

  

  

  

  

  

  

  

  附件

  

序号

主要工作

完成

时限

责任

单位

责任内容

1

公交改革申请

2018年

7月

交通局

市交通运输局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企业基本情况、改制目标和改制形式。经市政府同意后,启动改革程序。

2

成立领导小组

2018年

11月

交通局

成立市公交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由主管部门负责人、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改革的企业负责人组成。

3

制定《公交改革工作方案》

2018年

11月

交通局

确定工作的主要目的、工作原则,制定详尽的工作流程。

4

确定国资监管机构

2018年

11月

交通局

本次公交公司需改革为国有独资公司,公交公司的股东即国资监管方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便股权代为收购及资产划转工作的顺利推进。

5

财务审计

2018年

11月

交通局

由市交通运输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交公司的财务报表予以审计,出具审计报告,确保改革完成后帐实相符。

6

清产核资

2018年

11月

交通局

由市交通运输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对公交公司和公交公司占用的资产予以清查,出具资产清查报告。

7

资产评估

2018年

11月

交通局

由市交通运输局聘请评估师事务所将界定为国有且公交公司占用的资产予以评估,确定其评估价值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8

社会稳定评估

2018年

11月

交通局

由市交通运输局聘请社会稳定性评估机构,社会稳定性评估并做出评估结论。

9

法律尽职调查

2018年

11月

交通局

由市交通运输局聘请律师所事务所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理清公交公司的历史沿革、债权债务、资产、人员情况等法律事实,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开展可行性研究,开始制定公交改革实施方案。

10

运营现状调查

2018年

11月

交通局

由市交通运输局聘请公交运营现状调查研究机构,对公交运营现状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11

成本测算

2018年

11月

交通局

由市交通运输局聘请公交运营成本测算机构,对公交公司的运营成本进行详细测算,为政府补贴提供依据。

12

制定《公交改革实施方案》

2018年

11月

交通局

由市交通运输局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按改革领导小组的要求,在中介机构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出具公交改革实施方案,包括公交公司股权代为收购、资产划转、欠缴社保费的处理等。

13

征求职工意见、股东会通过

2018年

11月

公交

公司

公交改革实施方案公开听取职工意见,通过职代会审议,并经公交公司原股东大会通过。

14

可行性研究论证

2018年

11月

领导

小组

由市公交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公交公司改革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即:对企业的现状、存在问题、改革目的、改革的结果进行充分的论证。

15

上报公交公司改革实施方案

2019年

3月

交通局

公交公司改革实施方案通过职代会和公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认可,领导小组论证后,报市委、市政府审议。

16

产权界定

2019年

4月

财政局

财政局在财产清查的基础上对公交公司占用的国有资产权进行甄别,确认上述财产的权益。

17

资产评估报告备案

2019年

5月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资产评估结果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确认。

18

国有资产划转

2019年

5月

财政局

财政局将确认的公交公司占用的国有资产(主要为300台公交车)划转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改制后公交公司的股东)。

19

委托公交公司代为收购公交原股权

2019年

5月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公交公司签订股权收购委托协议,同意收购公交公司原股东的股权。本次收购支付的732.5万元可以从“政府购置的300台车辆资产”按评估值扣除,政府无需再投入资金。

20

对公交公司划转

2019年

6月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300台车辆资产剩余部分按评估值无偿划转至公交公司,由公交公司经营使用。

21

工商登记

2019年

6月

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交公司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股权代为收购文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2

机构设置及人员任命

2019年

6月

交通局

讨论通过新公司章程,产生董事会成员、产生监事会成员,召开董事会,监事会。推荐董事长、监事会主席。

23

出台相关办法

2019年

10月

交通局

公交公司

出台《乌海市城市公交成本规制与财政补贴实施办法》和《乌海市公共交通服务规范和考核办法》

24

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2019年

12月

交通局

依据成本测算机构及相关管理制度,政府与公交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按协议约定给予政府补贴,并予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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