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30日下午17时许,乌达运管所所长吴卫平带领货运稽查组工作人员在乌达区110国道金三角路段执行稽查任务时,发现有一台车号为蒙L38726的红色中型货车拉有一车货物,未做有效的防止货物脱落防护。我稽查人员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该车拉运近15吨钢铁,但无法说明货物来源与运输目的地,我工作人员请驾驶员出示道路运输证件,驾驶员当场无法提供,我工作人员对其车辆进行暂扣。
在出具《车辆暂扣凭证》时,驾驶员对问题支支吾吾,回答含糊不清,并借寻找证件之机溜走了。这一现象引起所长吴卫平同志的高度警觉,结合这么多价值相当可观的大件钢铁货物,当即联系了辖区的解放路派出所,经派出所工作人员介绍说该车拉运的钢铁是不法分子从乌达工业园区盗窃的赃物,在运输过程中被运管部门查获。现案件已移交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