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检查结合我市辖区的水运特点近期防汛安全工作,精心组织,认真部署。首先,对浮桥渡运企业的舟体设施、浮桥系固、连接装置、救生消防安全设施、照明、桥面通行警示标志、辅助作业拖轮、码头设施、上下游安全作业区标志、应急预案与应急物资储备、疫情防控措施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要求企业积极组织五一节假日期间的浮桥渡运安全工作,严禁危货车辆通行,认真落实值班制度,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和反恐演练工作。其次,对水上旅游客运企业参与假日运营的旅游船艇船体、轮机、电气、消防、救生、AIS、应急应变部署、旅游码头安全设施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要求企业对船体进行全面清理,船舶备用缆绳、救生圈、救生衣、消防设备等齐全有效,船员配备足额,保障旅游船艇的安全适航;要求旅游公司严格执行开航前自查工作,遵守旅游船艇出航签单制度和“四不登船”、“八不出航”、旅客登船安检等安全制度,对每一次出航的时间、人数、船舶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确保不超员、超载;遇到大风等恶劣天气立即停航,保障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要求旅游船艇严格按照规定航线行驶,加强瞭望,禁止擅自穿越施工作业水域。第三、加强对渔船在航道内设置拦河捕捞网具强制清理,加大通航水域巡查力度,强化预警预控措施,确保旅游船艇航行安全。
4月29日由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管理局牵头,乌海市应急管理局、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乌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乌海市地方海事局、滨河街道办事处对内蒙古乌海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五一”节前联合安全检查。检查完毕,各单位从各自监督管理角度提出了安全管理要求和建议,重点强调,水上旅游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风险管控、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应急演练,抓紧抓细抓实疫情常态化形势下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深入排查各部门、各环节安全生产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企业安全有效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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