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6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59929/2024-04345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文机构: | 交通运输局 | 信息分类: | 政协提案 | ||||||
概 述: |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6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 ||||||||
成文日期: | 2024-06-12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4-07-01 11:37:45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办理结果:A〕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68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魏宇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速新能源项目落地,实现能源转型升级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乌海市优化公路货物运输方式促进绿色发展方案》部署安排,我局积极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认真落实政策措施,持续加强统筹调度,精准对接企业服务,协调解决矛盾问题。为扎实做好新能源重卡推广应用各项工作,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落实路权优先措施。协调全市4处普通公路收费站、3处公路超限检测站、11家火电企业、11家焦化企业、29家煤矿、5家采空区治理项目、70家煤炭洗选企业开设绿色通道,保障新能源重卡优先通行。同时,设置监督举报热线,对企业未执行的督促其落实整改。二是完善补能设施。落实乌海公交公司牵头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部门联动,统筹合理规划各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会同充换电站投资方全力抓开工、抓建设、抓投用,及时会商解决建站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022-2023年新能源重卡充换电站38座建设任务顺利完成,已初步建立起覆盖各区的重卡充换电枢纽网络。三是研究鼓励政策。参考国家及周边先进地区关于新能源汽车有关道路通行优惠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研究本地新能源重卡推广应用鼓励政策,现市能源局正在编制相关政策。四是制定实施方案。我局正在编制《乌海市短倒运输车辆新能源替代实施方案》,鼓励大型工矿企业在自有厂区内建设自用充换电站;电力、煤焦化等领域国有企业、龙头企业在业务招标时优先考虑使用新能源重卡运输的单位。促进我市新能源重卡推广应用,加快推进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五是优化车辆登记服务。公安交管部门在车辆管理所及5个社会服务站设立了新能源汽车业务办理绿色通道,推行车辆注册登记“绿色窗口”“延时服务”等9条便民利企措施,最短时间内完成资料审核、车辆查验、窗口办理等“一站式”服务流程。六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按照自治区工信厅《关于调整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力交易的若干政策》,市工信局已为广源充换电站项目申请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力交易,享受优惠电价政策。
2022年至今,我市累计推广新能源重卡327辆,建成充换电站38座。其中,海勃湾区推广新能源重卡83辆,建成充换电站9座;乌达区推广新能源重卡121辆,建成充换电站7座;海南区推广新能源重卡123辆,建成充换电站22座。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能源、工信等行业主管部门,以煤炭、火电、焦化等行业为重点,督促引导重点企业释放运力需求,提高企业使用新能源重卡积极性,坚持落实重点区域优先通行保障措施,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助力我市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贺建敏
联 系 人:高轶萍
联系方式:15848331201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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