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市第十届政协二次会议10提案答复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59929/2023-14305 | 发文字号: | 乌交复字〔2023〕3号 | ||||||
发文机构: | 交通运输局 | 信息分类: | 政协提案 | ||||||
概 述: | 关于市第十届政协二次会议10提案答复 | ||||||||
成文日期: | 2023-05-08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3-05-09 11:30:54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乌交复字〔2023〕3号
关于市第十届政协二次会议
第1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办理结果: A 】
市民建市委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支持我市低碳绿电运输发展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优化公路货物运输方式促进绿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22〕9号)及《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新能源重卡推广应用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22〕87号)要求,我局2023年下发了《关于下达2023年新能源重卡推广应用目标任务的通知》,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区、各成员单位,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每周、每月调度,助推新能源重卡推广应用工作扎实开展。
一、新能源重卡推广应用及充换电站建设情况
2022年至今,我市共购置新能源重卡 175辆,签订协议305辆,其中投入运营125辆,购买未落户50辆。建成充换电站14座,在建12座,12 座正在办理土地手续及解决电力负荷等问题。其中,海勃湾区推广应用新能源重卡3辆、建成充换电站2 座,在建5座;乌达区推广应用新能源重卡60辆、购买未落户50辆,建成充换电站2座,在建2座;海南区推广应用新能源重卡62辆,建成充换电站10座,在建5座。
二、推进举措
(一)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激发企业动力
为全面落实国家“双碳”战略和自治区新能源重卡推广应用战略部署,确保完成新能源重卡推广应用和充换电站建设任务,我局会同各区政府和市工信局、发改委、财政局、能源局、公安局、乌海供电公司等部门,参考借鉴包头、鄂尔多斯等先进地区关于新能源汽车有关道路通行优惠政策,结合我市财力水平及工作实际需要,积极研究制定我市鼓励充换电站建设及新能源重卡车辆落户相关政策。同时鼓励各区结合各自实际出台具有地区优势的特色政策,先行先试,待取得成效后可全市推广。
(二)加强宣传引导力度,积极营造氛围
各区政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步调一致,强化协同配合,积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方式开展政策宣传工作,营造新能源重卡推广应用和充换电站建设强大声势。同时严格落实“绿色通道”制度,对新能源重卡推广应用以及充换电站建设,在落户、审批等各项手续办理环节开设“绿色通道”,推行“就近办、一次办、马上办”便捷措施,在普通公路收费站、超限检测站、矿山企业等重点区域,严格执行优先通行措施,形成“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浓厚氛围,提高企业推广使用新能源重卡的积极性。
(三)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督促任务推进
我局充分发挥市优化公路货物运输方式促进绿色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各区各部门推动工作落实,按周调度进展情况,跟踪督促、压茬推进、定期通报,更加务实高效地推动我市新能源重卡推广应用及充换电站建设工作。
感谢你委对我局工作的建议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贺建敏
联 系 人:高轶萍
联系电话:2052155
2023年5月8日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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