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59929/2023-06651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交通运输局 | 信息分类: | 人大提案 | ||||||
概 述: | 关于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
成文日期: | 2023-05-17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3-10-18 17:04:45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乌交复字〔2023〕5号
关于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办理结果:B】
于海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保障中小学课后服务公交车延时收车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提出延长公交车晚间运营时间,建议末班车冬季晚上9:30,夏季晚上10:00以后停运,解决广大师生放学回家难和居民晚间出行难的问题,市公交集团领导十分重视,现将制约延长公交夜间运行的主要因素反馈如下:
一、人员方面
根据劳动法规定,公交车驾驶员每周劳动时间不得超过44个小时,每天不得超过8个小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得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延长运行时间需要新增一班管理人员、驾驶员、安检员、路检员、收银员。
二、车辆方面
我公司目前共运行公交车辆211台,相较2019年车辆总数301台下降了90台,因车辆总数下降现发车间隔时间由原来的8—10分钟延长至12—15分钟,发车趟次下降33%。我公司现使用新能源公交车,延长发车时间需要留有足够的充电时间,现有的公交车因充电时间不足,无法延长发车时间,需要新购入新能源公交车才能够满足延长时间所需车辆总数。
三、夜间乘车乘客较少的问题
在2019年7月—9月的一段时间,市公交公司适当延长了运行时间,将公交线路运行时间从下午18:40时延长至21:00时,延长时间后乘车人员极少,公共资源严重浪费。
市公交公司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优惠政策,免费乘车人员数量大并且以每年5000-8000人的比例增加,且各项车辆运行所需费用较大。开通夜间线路,将进一步加大市公交公司经营性亏损。
市公交集团将随时关注广大市民的出行需求,适时延长市内公交运行时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贺建敏
联 系 人:高轶萍
联系电话:2052155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 5月17 日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3年5月17日印发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