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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59929/2023-06651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交通运输局 信息分类: 人大提案
概       述: 关于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3-05-17 00:00:00 公开日期: 2023-10-18 17:04:4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0-18 17:04:45 作者:交通运输局 来源: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乌交复字〔20235                   

关于市人大二次会议

6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办理结果:B

于海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保障中小学课后服务公交车延时收车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提出延长公交车晚间运营时间,建议末班车冬季晚上9:30,夏季晚上10:00以后停运,解决广大师生放学回家难和居民晚间出行难的问题,市公交集团领导十分重视,现将制约延长公交夜间运行的主要因素反馈如下:

一、人员方面

根据劳动法规定,公交车驾驶员每周劳动时间不得超过44个小时,每天不得超过8个小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得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延长运行时间需要新增一班管理人员、驾驶员、安检员、路检员、收银员。

二、车辆方面

我公司目前共运行公交车辆211台,相较2019年车辆总数301台下降了90,因车辆总数下降现发车间隔时间由原来的8—10分钟延长至12—15分钟,发车趟次下降33%。我公司现使用新能源公交车,延长发车时间需要留有足够的充电时间,现有的公交车因充电时间不足,无法延长发车时间,需要新购入新能源公交车才能够满足延长时间所需车辆总数。

三、夜间乘车乘客较少的问题

20197—9月的一段时间,市公交公司适当延长了运行时间,将公交线路运行时间从下午18:40时延长至21:00时,延长时间后乘车人员极少,公资源严重浪费。

市公交公司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优惠政策,免费乘车人员数量大并且以每年5000-8000人的比例增加,且各项车辆运行所需费用较大。开通夜间线路,将进一步加大市公交公司经营性亏损

市公交集团随时关注广大市民的出行需求适时延长市内公交运行时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贺建敏

人:高轶萍       

联系电话:2052155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3 517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35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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