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公共交通疫情防控操作流程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59929/2022-00046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交通运输局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概       述: 公共交通疫情防控操作流程
成文日期: 2021-12-03 00:00:00 公开日期: 2021-12-03 11:44:5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公共交通疫情防控操作流程
作者:交通运输局 来源:乌海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乌海市公共交通疫情防控操作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对中高风险地区进入我市人员管控工作,严防疫情通过公共交通渠道传播,为了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请乘客朋友不得掉以轻心,积极配合司乘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乘车:乘客须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或身份证(登记)乘车。对拒不配合的,一律拒绝乘坐。若发现体温37.3度以上和健康码红码或黄码人员,第一时间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并对异常人员进行劝留,由属地按照相关管控要求立即处置。

2.防护:乘客与司乘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中途不可随意摘下。一线驾驶员、场站管理人员和保洁员每日上岗前体温测量1次。

3.通风:室外温度和车速等条件适宜情况下,车辆可关闭车内空调,开窗通风,每趟次通风时间不少于10分钟。

4.消毒:车厢内部对车内空调出风口、扶手、地板、司机方向盘、车窗开关把手等每日消毒1次,若出现人员发热情况,立即对接触区域及设施设备消毒

5.宣传:车辆通过车载广播、视频,站台通过海报、条幅等形式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引导督促乘客自觉佩戴口罩。

咨询电话:海勃湾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473-2059897

乌达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473-3666789

海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473-2112515

监督电话:0473-4028166(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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