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文字解读】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核查工作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59929/2024-07102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文机构: | 交通运输局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
概 述: | 【文字解读】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核查工作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4-11-29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4-11-29 09:58:18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乌海市地方海事服务中心
关于《乌海市地方海事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核查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国内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核查工作是以《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等法规为核查依据,以截止时间前取得经营资格或进行备案的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务经营者(包括水路运输、船舶管理、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经营者)、水路运输经营者经营的船舶为核查对象,以经营业户和船舶的经营资质、水路代理经营者备案情况、外商投资国内水路运输情况、自上次核查以来的经营业户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以及收集经营者对于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核查内容,以年度为核查周期的覆盖我市辖区所有水路经营业户及营运船舶的一项统计性工作。
二、目标任务
“核查业”的意义,在于加强国内水路运输市场秩序与服务质量监管,全面掌握行业发展情况。“核查业”的作用,在于通过核验查实实际情况,与水路运输经营者、从业人员实现面对面交流,全面了解水路运输经营业户及所属运输工具的基本情况,发现行业、水路运输经营业户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年度“体检”真正的检查出问题,便于行业管理部门建立问题清单、分析原因、总结规律,对症施策,提升管理效能。“核查业”的目的,是促进发展,通过制定方案、现场查验、发现问题、整改完善、促进发展等一系列完整的核查流程,最终目的就是促进水路运输市场的发展,并通过发展来检验核查的成效。
三、主要内容
(一)核查水路运输、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的经营资质保持情况,以及营运船舶的营运资格保持情况。
(二)核查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经营者备案情况。
(三)掌握上次核查以来经营者及其经营、管理的船舶生产经营状况,以及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重点是超经营范围经营问题。
(四)收集经营者对于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核查工作开展流程
(一)辖区内各水运企业按照水路运输核查要求积极开展本年度水运核查工作,将核查结果形成年度核查报告,并将《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统计表》、《船舶营业运输证核查登记表》、《船舶管理企业代管船舶核查登记表》填写完毕加盖单位公章,上报市地方海事服务中心。
(二)市地方海事服务中心组织对辖区内经营者上门核查。
(三)市地方海事服务中心对接受核查的水路运输(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出具核查结果,对符合经营资质条件的,在《核查报告书》“核查结果”栏签署“合格”,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经营资质条件或有营运船舶不符合经营资格条件的水路运输(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以及有营运船舶未参加年度核查的水路运输经营者,在《核查报告书》“核查结果”栏签署“限期整改”、加盖公章,在《核查报告书》中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并按照规定书面责令经营者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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