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文字解读】乌海市交通运输局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进行行业监管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59929/2024-06228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交通运输局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概       述: 【文字解读】乌海市交通运输局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进行行业监管
成文日期: 2024-10-16 00:00:00 公开日期: 2024-10-16 17:59:54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文字解读】乌海市交通运输局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进行行业监管
作者:交通运输局 来源:乌海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进行行业监管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指交通运输行业依法实施行政检查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监管机制。

具体就是根据职责分工制定本领域抽查事项清单、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负责具体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一、制定抽查事项清单

根据职责分工制定、调整更新交通运输领域抽查事项清单,并根据清单事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二、制定抽查计划

年初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涵盖重点检查事项、一般检查事项和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明确抽查计划名称、抽查事项、检查对象、抽查类别、组织落实部门、检查对象抽取机关、抽查比例或数量、检查重点、开始时间、结束时间、部门联合检查发起部门和参与部门、发起部门抽查事项、参与部门抽查事项等事宜。

三、完善和更新“两库”

明确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统称“两库”)并实行动态更新管理。

四、明确抽查管理

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按时进行抽查。并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在完成检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

五、明确责任追究

检查对象有不予配合情形的,应当将检查对象名称以及不予配合检查次数、时间、情形等信息,通过监管平台予以公示。同时规定,执法检查人员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执法检查人员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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