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办事指南】普通货运车辆网上年度审验操作指南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59929/2023-14342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交通运输局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概       述: 【办事指南】普通货运车辆网上年度审验操作指南
成文日期: 2023-12-26 00:00:00 公开日期: 2023-12-26 11:34:4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办事指南】普通货运车辆网上年度审验操作指南
作者:交通运输局 来源:乌海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办事指南】普通货运车辆网上年度审验操作指南

第一步

扫码或搜索"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小程序后,通过【营运车辆】→【普货车辆网上年审申请】,进入普通货运车辆网上年审申请业务申请流程。除总质量4.5吨及以下从事道路普通货运经营的普通货运车辆外,其他所有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都可以通过网上办理年审业务。

第二步

首次登录的用户需要在【用户中心】→【我的证照】中绑定经营许可证号或统一信用代码。绑定完成后便可进行营运车辆的申请业务。

第三步

点击【普货车辆网上年审申请】等待5秒后,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后,点击下一步,在车辆信息中可查询车辆信息,选择其中一辆后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

上传申请材料。普货车辆网上年审申请业务需上传的材料有:

1、机动车行驶证正面(正页和副页,平铺);

2、机动车行驶证副页背面(有检测记录的需上传副页背面信息)。

申请人根据页面展示的上传材料示例,上传格式为png、jpg,大小不超过10M的图片并确保上传的材料清晰可见。上传成功的材料,右上角会显示“上传成功”字样。上传完成并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行提交。

其他相关材料由全国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共享给车籍所在地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无需重复提交。

车辆结构及尺寸变动情况、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以车籍所在地省级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信息系统共享给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的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为依据。

总质量12吨及以上普通货运车辆、半挂牵引车使用符合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情况,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共享给全国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的数据信息为依据。

车辆违章记录情况以车籍所在地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和交通综合执法系统的记录为依据。

第五步

提交成功后,您可通过【首页】->【我的办件】功能随时查看业务办理进度,业务办理人员将在2-3个工作日内受理您的业务,并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结果。审核通过已评级后,可下载年审凭证。点击下载凭证,可下载图片格式的凭证;点击转发(PDF),可下载pdf格式的凭证,需使用pdf阅读器打开。凭证可通过扫一扫功能进行验证。对审核结果有疑问的,请联系业务办理人员沟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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