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文字解读】《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59929/2023-13587 发文字号: 交运发〔2018〕55号
发文机构: 交通运输局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概       述: 【文字解读】《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 2023-12-01 00:00:00 公开日期: 2023-12-04 15:41:5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文字解读】《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政策解读
作者:交通运输局 来源:乌海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问: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联合修订印发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请问《规范》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规范》由交通运输部会同公安部、原国家安监总局于2012年颁布实施,2018年3部委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调整。《规范》汇总梳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细化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具体规定,是客运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工作准则和重要指引,也是管理部门对客运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参考。《规范》最近一次修订为2018年。5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均进行了较大调整,《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发布实施,对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管理提出了新要求。为此,亟需对《规范》进行修订,将上述新要求新规定体现到《规范》中,以确保相关制度衔接统一,推动客运企业更好落实到位。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交通运输部会同公安部、应急管理部修订了《规范》。

  问:《规范》修订的原则有哪些?

  《规范》修订过程中遵循三个方面的原则:

  一是坚持依法依规。全面系统梳理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道路客运安全生产管理提出的新要求,对《规范》进行相应调整优化,确保与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保持高度统一、有效衔接。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近年来典型道路客运安全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短板,针对性完善道路客运安全关键要素、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要求,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三是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修订过程中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的同时,在不影响安全的前提下为客运发展适度松绑。

  问:《规范》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

  答:《规范》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是细化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要求。包括增加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等要求,补充了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明确了“两类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要求,强化了安全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求等。

  二是优化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结合道路客运行业发展新形势,优化调整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要求,明确对于300辆以下客运车辆的,按照每50辆车1人的标准配备,最低不少于1人。

  三是完善了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要求。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补充完善了安全生产费用支出范围,明确安全生产费用可用于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运维和网络安全支出,以及从业人员发现并报告事故隐患的奖励支出等。

  四是细化了驾驶员安全管理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加强驾驶员心理疏导、精神慰藉,防范驾驶员行为异常等方面的要求。同时,明确客运驾驶员更换新的客运车辆、客运线路的,也应当进行跟车实习,熟悉客运车辆性能和客运线路情况后方可独立驾驶。

  五是优化了客运车辆技术管理要求。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完善了客运车辆检验检测、年度审验、安全隐患排查等要求,细化客运企业车辆技术档案管理要求。

  六是完善了运输组织管理要求。根据新修订《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增加了定制客运安全管理相关要求,明确定制客运车辆在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在客运班线起讫地和中途停靠地的城市市区、县城城区按乘客需求停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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