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刘鹤副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2022年4月5日至4月6日,自治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第五组对乌海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此次督导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先后前往我市长途汽车客运站、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公交集团公司和乌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实地督导检查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工作。
在检查过程中,督导组强调,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自身职能职责认真梳理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安全生产重要举措,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确保隐患一一销号,真正做到闭环管理;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尤其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车辆维护力度,深入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法》的专项培训,并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切实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职工疫情防控意识。
通过检查,督导组对我局落实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给予了肯定,并现场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我局将以此次督导为契机,强化问题导向,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燃气专项整治和危险化学品集中整治等工作,严格问题隐患查摆、整改,深入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