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职能职责、人员编制和科室设置
乌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乌海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二级事业单位,受乌海市交通运输局委托行使乌海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权。
一、职能职责
受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行使法律法规赋予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执法职责,以市交通运输局名义实行统一执法。贯彻和执行交通运输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全市范围内统一行使交通运输行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依法对各种违章利用、侵占、毁坏和破坏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设施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依法对利用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使用汽车渡船擅自超限运输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依法对辖区内水上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依法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运输及站(场)、道路旅客运输及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道路运输违法经营行为进行处罚;依法对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违法经营行为进行处罚;依法对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违法经营行为进行处罚;依法对违反公路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负责受理违反交通岗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开展交通运输违法案件的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跨区域案件的协调和查处;依法履行法律、法规或规章赋予的其他执法权以及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编制、领导职数
支队人员编制240名,副处级领导职数 1名、支队领导班子正科级职数 5名。
三、科室设置
支队内设机构18个:办公室、党务纪检室、人事教育科、财务审计科、政策法规科、路政执法科、运政执法科、出租汽车管理科、海事港航科(对外挂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海事港航大队牌子)、质量监督科(对外挂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大队牌子)、安检科、信息统计科、装备科、执法监督科14个科室和稽查大队、海勃湾大队、乌达大队、海南大队4个大队。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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