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不停车超限检测标线、标志牌工程
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项目条件
乌海市不停车超限检测标线、标志牌工程已由乌海市交通运输局以乌交党组纪要【2022】2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采购人为乌海市交通运输局,采购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
按照《乌海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19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22〕20号)要求,启用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站点电子检测设备,完善配套交通标志标线,确保非现场抓拍执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有据可依,提示引导超限超载货车货车前往固定超限检测站卸载。工程内容为G110国道K1048+646m、G244国道K20+778m、S217省道K60+578m、海南至乌达重载公路K11+831m处4处站点设置标志、标牌、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
2.2计划工期:1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9月16日;计划交工日期:2022年9月30日。
2.3 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
乌海市不停车超限检测标线、标志牌工程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编号 | 主要工程内容 |
JASG | 标志、标牌、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
2.4工程质量标准、安全目标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合格。
安全目标:遏制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确保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详见公告附件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2)业绩要求:详见公告附件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信誉要求:详见公告附件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4)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详见公告附件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价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价,否则,相关竞价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竞价。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竞价。
3.6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对于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通过。
4. 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办法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5.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5.1如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请于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9月9日将单位资料扫描件按要求发送到指定邮箱并以电话形式告知,采购代理公司收到单位资料确认齐全后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指定邮箱。单位资料如下: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委托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同时还需要供应商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一套,包括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5.2单位资料发送至:1325826747@qq.com;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8100471101
5.3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6.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采购预备会。
6.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09时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西街5号乌海市交通运输局10楼会议室,或将响应文件邮寄至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西街5号乌海市交通大厦 刘晓霞收,联系电话:13327039855
如供应商选择邮寄方式,确保在开标前到达。开标前未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本项目竞价。
6.3 逾期送达的、逾期邮寄到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7.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乌海市交通运输局官网(http://jtj.wuhai.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乌海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西街5号
电 话:0473-2052173
联 系 人:刘女士
采购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电 话:18100471101
联 系 人:李先生
监督机构:乌海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473-2052153
通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西街5号
邮 编:016000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项目 | 资质等级要求 |
法人资格 |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 | 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人员要求 |
项目经理 | 1名 | 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要求建造师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项目经理年龄应满足国家相关规定,不得超过60周岁; 3.取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公路工程)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必须在本单位参加社保。 |
项目总工 | 1名 | 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取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公路工程)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必须在本单位参加社保。 |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及名称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审方法 | 评审方法 |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 |
2.1.1、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市场监管部门或其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一致 |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第3.7.2项的规定 | |||
响应文件 | 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内容齐全、字迹清晰可辨 | |||
工期、质量目标、安全目标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
报价 | 未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 | |||
权利义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 a.供应商应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供应商义务; c.供应商未提出不同的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供应商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供应商未对合同格式条款有重要保留。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供应商须知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
业绩要求 | 符合供应商须知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
信誉要求 | 符合供应商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符合供应商须知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
2.2.2 | 评审价格 | 评审价=响应函中填写的大写文字报价 | ||
3 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 | ||||
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商务部分:20分 (2)施工组织设计部分:20分 (3)报 价:60分 | ||
3.2(2) | 评审基准价 计算方法 | 评审基准价的计算: (1)评审价的确定: 评审价=响应函中填写的大写文字报价 (2)评审价平均值的计算(四舍五入,取整数): 所有通过评审供应商的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审价平均值。 (3)评审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审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审基准价。 | ||
条款号及名称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3.3(1) | 商务评分标准 (20分) | 业绩(10分) | 在满足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的基础上,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每增加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的加5分,最高得10分。 | |
履约信誉(5分) | 满足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得5分。 | |||
主要人员(5分) | 满足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得5分。 | |||
3.3(2)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20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3分) | 对本项目施工组织机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总体进度计划等进行评审,内容完整的得1.8分,内容全面并且合理可行的得1.8~3分。 | |
项目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2分) | 对本项目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与项目实际结合的紧密程度等进行评审,内容完整的得1.2分,内容全面的并且合理可行的得1.2~2分。 | |||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2分) | 对是否满足总工期要求、工期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工期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1.2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1.2~2分。 | |||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2分) | 对质量是否满足要求、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1.2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1.2~2分。 | |||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3分) | 对安全生产是否满足要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1.8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1.8~3分。 | |||
环境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2分) | 对环境保护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1.2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1.2~2分。 | |||
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2分) | 对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1.2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1.2~2分。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2分) | 对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1.2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1.2~2分。 | |||
针对本项目建议(2分) | 对本项目及业主的建议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2分,内容全面、符合本项目实际的,得1.2~2分。 | |||
3.3(3) | 报价评分标准 (60分) | 当供应商报价等于评审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审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2分,每低于评审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报价得分最低为0分。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报价得分;F——报价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60; D1——供应商的报价;D——评审基准价。 若D1≥D,则E=0.2;若D1<D,则E=0.1。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3.6 | 供应商并列时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的规则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审小组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1)评审价低的供应商优先; (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得分高的优先; (3)商务与施工组织设计评分之和得分较高的优先。 | ||
1.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2.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初步评宙程序
2.2.1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2.2.2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为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
评审价格若超过最高限价(如有),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评审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异常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2.3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工程量清单合计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计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价累计数为准;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响应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响应总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响应报价时,视同供应商响应报价错误产生少漏计费用,签订合同时由供应商承担,如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无法承受少漏计费用,可以将响应报价作为异常低价处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响应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
2.2.4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2.5特殊情形处理
初步评审后,如评审小组认为所有响应文件均无效,或者所有响应报价竞争性不足,高于市场预期价格,评审小组应当终止评审,或经采购人同意,转换选择其他采购方式。
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
3.1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2评审基准价计算
(1)评审价格:评审价格为按照本章第2.2.2项规定确定的价格;
(2)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3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报价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4评分
评审小组成员按照评分标准独立对供应商的商务、施工组织设计和其他因素进行评分。报价评分由评审小组统一计算。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成员给供应商的评分总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人”。
3.5汇总
评审小组汇总每个成员对供应商的评分总分,每个供应商的评分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最终得分。
3.6排序
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最终得分进行比较后,可以按照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最终得分相等时,以评审价格低的优先;评审价格也相等的,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
4评审结果
4.1提交书而评审报告
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4.2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要求及数量
评审小组应在书面评审报告中按照供应商排列的优先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并排序。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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