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项目条件
海南至乌达快速通道(X157线)预防性养护工程和K0+380处路面积水改造工程、省道217线部分道路安全隐患整改和K12+440小桥桥面维修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乌海市交通运输局以乌交〔2021〕220号、乌交〔2021〕171号、乌交〔2021〕244号和乌交〔2021〕147号文批复。采购人为乌海市公路养护中心,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
S217线海勃湾至海南城际快速通道近年来发生多起车辆行经平交路口未减速引发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对事故多发路段进行实地调研分析,需在以下隐患路段增设交通设施:在海勃湾至海南区城际快速路铅矿路口、十八公里路口及进入海南区S型弯道路段布设减速震荡标线;S217省道进入海南城区S型路段采取增设中央分隔带护栏和路两侧增设隔离护栏措施,从而降低事故损害后果,达到预防事故的目的。
海勃湾至铅矿公路K12+440处2跨8米小桥桥面维修,该桥跨越季节性河流,桥面全宽12米,桥长21.5米,上部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整体现浇板,下部结构为轻型墩台,扩大基础,墩台身均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现场调查桥面破损比较严重,坑槽较多,横向裂缝显著。施工方案为:挖除原桥桥面铺装层后,下层现浇10厘米C40钢筋混凝土和上层5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海南-乌达城际快速路K0+380处路面积水改造工程:积水段位于海南城际快速通道K0+380,积水段道路两侧地形均高于路面,每逢雨季,路面积水严重,严重影响行车通行。为解决降雨积水问题,在积水路段两侧设置边沟及沉泥井,收集路面积水,其中边沟设置0.3%纵向坡度流向沉泥井,北侧积水通过K0+240.6处既有1×1.5米圆管涵倒虹吸排向南侧沉泥井,最终排向南侧距离路线200米的废弃矿坑内。
2021年海南-乌达快速通道(X175线)预防性养护工程:2021年海南乌达快速通道(X157线)现状道路观测交通量为8244辆/日,交通量逐年增多,沥青混凝土路面出现横向裂缝、纵向裂缝、龟裂、修补等破损病害。根据路面检测结果对路面加铺开普封层,进行预防性养护。本段预防性养护起点为K0+000(原快速通道起点),终点止于K3+280(K3公里中央分隔带开口处),全段长度为3.28公里。
2.2合同段划分及采购范围:
合同段编号 | 合同段名称 | 采购范围 |
总监合同段 |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排水防护工程、交通安全工程及其它附属设施工程等监理服务 |
2.3 监理服务期限:本工程总监办监理服务期共19个月,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共7个月,冬休期共4个月(冬休期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计划进场日期:2021年11月15日,计划交工日期:2022年6月15日,缺陷责任期共12个月。上述进场、交工时间仅作为编制响应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进场时间以实际进场时间进行计算。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详见公告附件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2)业绩要求:详见公告附件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信誉要求:详见公告附件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4)主要人员要求:详见公告附件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价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竞价,否则,相关竞价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竞价。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竞价。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如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请于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1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联系采购人获取采购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工程现场踏勘及采购预备会。
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采购预备会。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15时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15时00分至15时3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西街6号6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办法详见公告附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乌海市交通运输局官网上发布。
9. 监督部门
监 督:乌海市公路养护中心纪检监察室
地 址: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西街6号
电 话:0473-2051697
邮 编:016000
10.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乌海市公路养护中心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西街6号
邮 编:016000
电 话:0473-2051699
联 系 人:张耀宽
2021年10月25日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