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乌海市公路管理局 | |||
索引号:111503000115559929/2020-00337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交通运输局 | 信息分类:直属单位 | ||
概述:乌海市公路管理局 | |||
成文日期:2020-05-20 10:48:57 | 废止时间: |
领导班子
关立强 局党委书记、局长
周立峰 副局长
刘月堂 副局长
王艳光 副局长
机构简介
乌海市公路管理局隶属于市交通运输局领导, 属于行政执行类(准县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养护科、技术科、财审科、人事教育科、纪检监察室、安检科七个科室;下设海勃湾公路段、乌达公路段、海南公路段、碱柜公路段、交通物资供应站、黄河大桥管理所六家二级单位。
乌海市公路管理局共管养公路里程425.552公里(国道158.92公里,省道44.975公里,县道183.387公里,专用公路38.27公里。一级公路189.787公里,二级公路156.8公里,三级公路78.965公里),管养线路共计15条。
现有职工560人,其中在职职工226人,离退休人员有334人。
几年来,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更好地为公众服务;的理念,紧紧围绕公路养护发展目标,强班子,带队伍,狠抓工作落实,三个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连续多年被评为;乌海市行业文明单位;、;自治区文明单位标兵;; 2009年,被中央文明委评为;第四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2010年被自治区交通厅评为;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2011年4月被自治区交通厅评为;2009;2010年全区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2011年12月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文明单位;。所属二级单位中有2个自治区文明单位、2个市级文明单位、1个养护道班获全国青年文明号单位称号。还有1个养护道班于2013年5月获乌海市总工会第二届;工人先锋号;称号。
机构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有关公路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乌海市辖区内公路有关行政管理职能,研究提出全市国省道公路发展战略、规划和管理办法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组织所辖现有公路的养护管理、技术改造、施工图设计、技术方案的制定与报批,参与施工招标的有关工作,组织各项大中修工程项目质量、造价、工程进度的管理与控制及竣工验收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养护的各项技术规范、规定,负责编制公路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全市国省公路路况,并负责督促及落实三区农村公路建设的前期审核批复、招投标、建设管理监督检查、交竣工等工作,并对公路养护实行管理和考核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国省公路的维修养护、工程抢险及水毁公路、桥梁的抢修工作;负责交通流量调查,公路数据库建设与维护。
五、负责国省公路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和参与公路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公路行业的应急管理(包括对公路应急物资储备中心的管理)。
六、负责公路养护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研究和推广运用。
七、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班子
机构简介 乌海市公路管理局隶属于市交通运输局领导, 属于行政执行类(准县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养护科、技术科、财审科、人事教育科、纪检监察室、安检科七个科室;下设海勃湾公路段、乌达公路段、海南公路段、碱柜公路段、交通物资供应站、黄河大桥管理所六家二级单位。 乌海市公路管理局共管养公路里程425.552公里(国道158.92公里,省道44.975公里,县道183.387公里,专用公路38.27公里。一级公路189.787公里,二级公路156.8公里,三级公路78.965公里),管养线路共计15条。 现有职工560人,其中在职职工226人,离退休人员有334人。 几年来,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更好地为公众服务;的理念,紧紧围绕公路养护发展目标,强班子,带队伍,狠抓工作落实,三个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连续多年被评为;乌海市行业文明单位;、;自治区文明单位标兵;; 2009年,被中央文明委评为;第四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2010年被自治区交通厅评为;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2011年4月被自治区交通厅评为;2009;2010年全区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2011年12月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文明单位;。所属二级单位中有2个自治区文明单位、2个市级文明单位、1个养护道班获全国青年文明号单位称号。还有1个养护道班于2013年5月获乌海市总工会第二届;工人先锋号;称号。 机构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有关公路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乌海市辖区内公路有关行政管理职能,研究提出全市国省道公路发展战略、规划和管理办法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组织所辖现有公路的养护管理、技术改造、施工图设计、技术方案的制定与报批,参与施工招标的有关工作,组织各项大中修工程项目质量、造价、工程进度的管理与控制及竣工验收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养护的各项技术规范、规定,负责编制公路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全市国省公路路况,并负责督促及落实三区农村公路建设的前期审核批复、招投标、建设管理监督检查、交竣工等工作,并对公路养护实行管理和考核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国省公路的维修养护、工程抢险及水毁公路、桥梁的抢修工作;负责交通流量调查,公路数据库建设与维护。 五、负责国省公路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和参与公路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公路行业的应急管理(包括对公路应急物资储备中心的管理)。 六、负责公路养护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研究和推广运用。 七、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