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乌海市运输管理局
索引号:111503000115559929/2020-00335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交通运输局 信息分类:直属单位
概述:乌海市运输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0-05-20 10:48:08 废止时间:
乌海市运输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0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乌海市运输管理局隶属于乌海市交通运输局,是市财政全额拨款的准县级事业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其配套的关于道路运输管理的部门规章、规定,《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承担承担着全市客货运输、客货运输站(场)、危险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市场(包含网约出租车)货运车辆超限运输源头治理及其他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市场监管等行政管理职责,是承担行政职能的管理机构。

  根据乌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乌机编发〔2006〕53号)事业单位“五定”方案,市运输管理局目前内设办公室、财务审计科、客运管理科(对外挂乌海市道路客运管理所的牌子)、货运管理科、机务维修管理科、安全检查科、行业培训管理科、信息统计科和人事教育科9个职能科室,下辖三个正科级基层运输管理所:即海勃湾道路运输管理所、海南道路运输管理所、乌达道路运输管理所。两个派出机构:乌海市长途客运汽车管理站、乌达汽车站。

  

  工作职责

  

  一、负责国家、自治区和盟市政府有关道路运输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的贯彻实施。

  二、做好旅客和货物流量、流向的调查研究和预测,制定本地区道路运输行业的发展规划和计划。

  三、根据管理权限,对道路客货运输、运输服务业及相关业务的开业、停业实施行政许可。

  四、负责组织实施旗县级以下道路运输客货运输站、场等设施的建设。

  五、负责监督检查道路运输业的运输质量和工作质量,指导帮助经营业户改善管理,改进经营作风,提高服务质量。

  六、负责组织、实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

  七、负责汽车驾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八、负责乌海市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的行业管理工作。

  九、负责道路运输管理相关的单证、票据的印制、发放、管理和使用。

  十、负责本地区道路运输的宏观调控,引导经营者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十一、负责本地区行业统计汇总和上报,发展道路运输经济信息,业务技术咨询和信息引导。

  十二、负责本地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经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十三、负责本地区道路运输的执法监督、检查和经营者、用户投诉的调查处理。

  十四、参与本地区道路运输行业的行风建设,组织管理部门和经营业户开展依法管理,文明经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活动,保护合法经营,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五、做好战备救灾抢险等物资的运输组织工作,编制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十六、负责盟市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运政机构交办的其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