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乌海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4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59929/2026-03284 | 发文字号: | 无 | ||||||
| 发文机构: |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 | 信息分类: | 政协提案 | ||||||
| 概 述: |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乌海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4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
| 成文日期: | 2026-06-29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6-06-29 16:44:17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
【办理结果:B】
关于乌海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
第4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曹俊伟委员:
《关于加快乌海市排水系统升级改造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对于您列出的具体积水点位,我局高度重视,目前已完成交通管辖范围内设施的全面排查。我市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易积水桥涵共有10处、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易积水、过水路段共有16处,当短时降雨量达20毫米/小时,部分桥涵开始积水,山洪过路;达40毫米/小时,2处公铁立交桥积水达到极限,导致交通阻断。对此,为充分应对极端恶劣降雨天气,我局已积极储备防汛沙石料155吨、编织袋18400只,配备应急发电抽水设备11辆、动力站抽水设备9台等抢险机械59台(套),确保强降雨时外部排水设备能够及时投用,弥补部分路段自动抽水泵站排水能力不足的短板。并配备防汛应急队伍,公路应急队伍为乌海市公路养护中心应急救援队,共65人,进行日常养护、巡查及公路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您提出的"采用4米×1.5米地下箱涵替代明流、在下穿段增设防护桩群"的设计方案非常专业且具有前瞻性,精准抓住了铁路下穿段排水能力不足和铁路安全防护的核心痛点,但经我局组织技术专家现场勘察和初步论证,该方案目前暂不具备全面实施条件,主要原因如下:该方案为大型地下排水构筑物建设,工程规模大、技术复杂,且涉及城市地下空间规划、铁路安全保护范围、上下游管网衔接、工程投资效益等多项前置条件,审批周期长、技术标准严苛,我市财政资金较为紧张,且大规模地下箱涵施工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暂不具备实施条件。
下一步,我局将立足防汛工作实际,落实以下保障措施:(一)畅通防汛机制。一是健全防汛应急指挥机制。局主要负责同志牵头,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领域防汛工作“包保”责任。二是落实交通运输预警“叫应”。制定印发《乌海市交通运输行业气象预警“叫应”工作机制》,明确重要路段、重要节点、重点部位的管控责任单位职责,明确“关、停、撤、转”保障措施,全力防范化解恶劣天气重大灾害风险。三是积极参与全市防汛多部门协作会商。积极联动气象、应急、公安交管等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完善信息共享。(二)强化路面巡查。建立《全市易积水立交桥及公路风险管控责任清单》,规划26条核心巡查线路,实现重点全区域覆盖,其中国道线路4条、省道线路4条、县道线路9条、乡道线路1条、矿区道路8条,明确责任大队和公路巡查责任人,做到专人专线。(三)实施排水设施补建与改造工程。完善沿线排水设施,解决雨水带泥滞留问题;提升王元地至摩尔沟路段桥梁和涵洞排水能力,推动将海勃湾至温明洗煤厂过水路面、省道318线千里沟过水路面改建为桥梁;Y004下穿海拉铁路完善下穿桥洞配套设施,设置抽水泵站,解决雨后严重积水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签发人:陈卫东
联系人:钱全
电 话:17390736009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6月16日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