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对市人大十届五次会议第HBW-26号建议的答复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59929/2025-03690 | 发文字号: | 乌交复字〔2025〕12号 | ||||||
发文机构: | 交通运输局 | 信息分类: | 人大提案 | ||||||
概 述: | 对市人大十届五次会议第HBW-26号建议的答复 | ||||||||
成文日期: | 2025-06-25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5-07-09 11:31:33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乌交复字〔2025〕12号
对市人大十届五次会议
第HBW-26号建议的答复
郑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217线实施路灯安装及市政化改造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省道217线海勃湾绕城段起点位于机场路岱山互通,终点接海勃湾至海南快速通道三厂互通,全长15.75公里。因该路段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按照公路相关规范,路灯照明不属于公路设施,因此在立项及设计时未包含路灯照明设施,仅设置防眩网及轮廓标等设施。但是为提升城市形象,项目通车前,我局多次向市政府请示汇报,建议在该路段增设路灯照明设施。经测算,全线增设路灯需投资3917万元。因我市财政资金较为紧张,短期内难以筹集资金用于该路段路灯建设。
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除收费广场、服务区等特殊路段应设置路灯照明设施外,其余路段不强制设置路灯。省道217线海勃湾绕城段设置了完善的轮廓标、反光标志牌、反光标线等视线诱导设施,并在中央分隔带设置防眩网,可以保障夜间安全通行。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全力配合公用事业部门增设路灯设施,推动问题早日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陈卫东
联 系 人:钱全
电 话:2052180
2025 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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