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规范公务接待》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59929/2025-07863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概       述: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规范公务接待》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5-06-18 00:00:00 公开日期: 2025-12-18 17:42:4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规范公务接待》的通知
作者:交通运输局 来源:乌海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局机关各科室:

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公务接待,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市财政局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乌财行〔2024〕899号)要求,现将我局公务接待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收来访公函

根据来访公函,原则上由业务关联科室负责接待。

二、填报审批手续

由接待科室填写《公务接待通知审批单》,明确接待人数、出差人员抵离时间、陪同人员、就餐及用车安排,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业务领导审签后加盖乌海市交通运输局公章。

三、制定接待方案

接待科室出具客情报告,写明接待原因,明确注意事项。

四、执行接待

(一)公务接待要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出差人员按标准(早餐10元/人、午餐20元/人、晚餐10元/人)将餐费交至饭店;饭店向出差人员开具交费收据,接待科室复印留存;饭店在菜单上备注出差人员交费金额、餐费总额及剩余金额(明确写由市交通运输局支付);政务保障中心结账人员使用公务卡结算接待费用,保留支付凭证,并在菜单上签字确认;饭店向市交通运输局出具合规发票。

(二)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出差人员需要用车,接待联络人提前联系政务保障中心在市公务用车平台上申请预约车辆;政务保障中心将公车办的交费二维码发送至接待联络人;出差人员扫描二维码交费(标准:半天20元/人、全天40元/人);出差人员将车费交至公车办后,并将姓名及身份证号告知接待联络人;接待联络人协调公车办向出差人员开具交费收据。

五、汇总接待情况

接待结束后,接待科室填写《接待清单》,汇总接待地点、费用等,报接待科室分管业务领导审签。

六、履行报销手续

接待科室按规定整理报销材料,包括来访公函、《公务接待通知审批单》、客情报告、菜单(有出差人员交费备注及政务保障中心结账人员的签字)、出差人员交纳餐费的收据、公务卡支付接待餐费的凭证、饭店开具的发票、经分管业务领导审签的《接待清单》。

各科室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接待。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政务保障中心沟通。

附件:1.公务接待通知审批单(模板)

2.接待清单(模板)

附件一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

国内公务接待通知审批单

单位(盖章):乌海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




承办科室

科室负责人审批

接待任务名称

人数

抵离时间

陪同人员姓名职务

部门联络人员姓名电话

出差联络人员姓名电话

住宿安排意见

就餐安排意见

会务安排意见

交通安排意见




分管业务领导意见

附件二

公 务 接 待 清 单

时间:    年    月    日

任务名称

共 人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
陪同人员

共  人

来宾
活动日程

来宾
住宿安排

费用合计

来宾

车辆安排

费用合计

来宾
用餐安排

费用合计

任务工作人员就餐情况

费用合计

其他费用

民族礼仪

费用合计

  

场租费

费用合计

  

午休房

 

费用合计

  

工作用房

 

费用合计

  

其  他

费用合计

来宾交费情况

餐  费

住宿费

车费缴纳

产生费用总计

来宾缴费总计

交通运输局支付费用总计

承办任务人及联系电话

科室负责人签字

分管业务领导审核意见

财务核定金额

总计金额:¥         元  (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备  注

注:如表内事项涉及多项,可另附页,也可自行增加行数。

财务负责人:                              分管财务领导批准签字:

上一条:

下一条: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