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乌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印发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59929/2023-14366 发文字号: 乌交综政发〔2023〕61号
发文机构: 交通运输局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概       述: 乌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印发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7-07 00:00:00 公开日期: 2024-04-28 17:12:34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印发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作者:交通运输局 来源:乌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乌交综政发〔202361                  签发人:温逸

乌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

印发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执法大队:

为进一步加强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执法监管,全面规范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安全生产的各类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环境。支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行为,维护良好有序的安全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围绕“企车人”等关键要素,进一步压实货运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集中打击、整治违规违章经营行为,保障全市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市场秩序和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专项整治行动聚焦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领域,重点围绕经营性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及个体经营者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者以及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相关从业人员

专项整治着重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一)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二)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三)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货运车辆的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货运车辆的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驾驶道路货运车辆的。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其他违规违章经营行为。

、组织机构

成立支队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市场整治执法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

组  长:温  逸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委书记支队长

副组长:高如新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

    成  员:张  强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调度科科长

            王建宏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海勃湾大队大队长

            王  鑫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海南大队大队长

            王  锋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乌达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支队执法调度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强(兼),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工作联系电话:0473-4028380

工作人员:杨霞、马玉洁  联系电话:0473-4028379

、工作安排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动员部署

各基层执法大队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根据工作实际,加大力度,周密安排,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工作措施到位,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要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和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严格执法,开展集中打击

强化路面执法巡查,充分发挥与公安交警已建立的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加大辖区高速路收费站出入口、国省主干道、工业园区、物流园区重点路段和区域的检查力度,提高执法频次,高效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普通货物道路运输非法营运等违规违章经营行为。

各基层执法大队开展系统内交叉执法,相互之间加强沟通、合作,联动执法,强化动态监控信息互通的时效性,综合运用行政处罚手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提升联合执法效能。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程序对媒体曝光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执法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严肃处理,对工作不力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约谈、通报。

(三)加强信息报送宣传报道

畅通“12328”热线等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鼓励社会群众积极举报道路普通货运行业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基层执法大队要加强信息沟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和汇总本部门行动的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工作动态情况。遇有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果断处理,坚决杜绝事态蔓延。

2023年7月7日

抄报:市交通运输局

抄送:支队领导班子成员,办存。    

乌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公室      20237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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