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的决定》的解读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59929/2025-06258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交通运输局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概       述: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的决定》的解读
成文日期: 2025-11-06 00:00:00 公开日期: 2025-11-06 10:43:2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的决定》的解读
作者:交通运输局 来源:乌海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7号),已于2021年6月23日经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便于有关单位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

根据国办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当前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需要,我部组织开展了“与行政处罚法不相符清理”和“不合理罚款规定清理”工作。根据清理结果,对《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中安全风险较小、危害后果不严重的违法情形的罚款予以适当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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