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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4日 作者:交通运输局 来源: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2022年在市依法治市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的指导下,我局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文明执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有力地维护和促进了乌海市交通运输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现就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构建依法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一)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工作

  我局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由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主要领导年终述法制度。根据工作需要,重新调整了普法依法治理、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工作职责,完善了执法制度,梳理了执法依据,规范了执法行为,划定了责任范围。

  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负责人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应诉能力,全面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应出尽出,做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二)积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为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组织专题学习12次,专题研讨1次。通过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进行详细解读,结合经典事实案例,讲授法治思想的具体应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八五”普法,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持续深化,不断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依法治市工作和交通运输领域法治化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严格落实执法程序,积极推动依法执政

  (三)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本年度,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实际制定了《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清单》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明确综合执法机构的职责边界,厘清监管事权,避免监管职责缺位、越位、错位。完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适时组织制修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落实。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执法信息全记录、执法过程可追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按照“谁执法谁公开”原则,及时将行政执法职责、依据、结果等信息向社会依法公开。

  (四)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

  进一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和规范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明确专人负责统筹协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和跨部门联合检查工作计划》。动态调整了“双随机”抽查“一单两库一细则”,制定了抽查工作指引,明确了各自的责任和工作要求。同时,在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等网站将抽查结果进行了公示。本年度,开展部门内检查企业235家,开展跨部门配合检查企业33家。

  (五)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3年)》文件要求,制定执法人员培训计划,明确学习内容。邀请行业专家及业务骨干为执法人员进行授课,切实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知识素养。今年以来,共计组织职工专项知识培训21次,培训人员630余人次。

  (六)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手段

  我局积极推广柔性执法方式、说理式执法,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手段,开展执法考核评议工作,对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等问题进行了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优化行政执法的改进措施。制定《乌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指导执法人员做到教育与惩戒相结合、依法监管与容错纠错相结合,推行指导、服务、提醒、规劝等柔性执法措施。

  (七)认真开展普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积极围绕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开展普法工作,大力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统筹抓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二是围绕重点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工作,将宣传民法典与“路政宣传月”活动相结合开展活动。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三是围绕日常宣传教育开展普法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宣传。本年度,共开展法律宣传活动15次,制作并悬挂宣传材料9张,发放宣传材料4626余份,制作宣传展板10块,张贴宣传海报100余张。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政府建设制度层面不够完善

  本年度,我局对执法制度和普法制度进行了梳理,但仍不够完善,没有完全适用于本地区的发展。同时,部分执法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法治政府建设在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依法行政观念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执法水平有待继续加强

  一是个别执法人员制作案卷不够认真或审核不严等原因,造成执法文书存在瑕疵。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不够规范。由于年龄偏大、习惯于传统执法方式等原因,个别执法人员对于执法全过程记录中重要节点掌握得不够好,导致记录得不够全面、细致。

  (三)执法信息化技术不足

  执法信息化还停留在表面,没有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对运输企业、车辆及各类经营行为进行监管。执法设备更新不够及时,执法案件没有做到信息化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更新执法理念

  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警示教育和正面引导,使执法人员充分认识到执法记录仪对保护自身权益、避免矛盾纠纷、查处违法行为的重要作用,提高执法人员使用执法记录仪的自觉性。制定相关工作规范并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确保执法人员用语和行为举止合法规范,确保执法记录信息作为证据使用的法律能力。

  (二)进一步强化建章立制,严格依法行政

  对现有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结合执法实际,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进一步构建科学高效的制度体系。加强智能化执法终端配备运用,深入推进非现场执法,强化大数据关联分析,推动实现监管对象的自动查验和在线监管。积极开展案卷评查、集中检查、大队互查等模式,提高执法办案水平,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交通运输执法温度。

  (三)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法治观念

  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常态化。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对普法工作实行量化考核,促使各部门对普法工作常抓不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特别是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电视、网络以及微信等媒体的作用,加强和改进法制宣传。创新普法形式,传播法律知识。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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