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近日,乌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乌达大队联合乌达区应急管理局和乌达交警大队就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多次使用普货车辆拉运危险货物的违法行为约谈其负责人。
会议指出,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多次使用普货运输车辆拉运危险货物,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多次处罚仍不改正,安全意识、依法守法经营意识淡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会议要求,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牢守住安全生产红线,不断强化对安全风险和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力度。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培训,严禁走过场,走形式,装货前严格检查车辆是否具有有效行驶证和营运证,所充装或者装载的危险货物是否与车辆性质相符等内容,一旦发现问题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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