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17线海勃湾绕城段工程-摩尔沟防洪渠改渠工程
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省道217线海勃湾绕城段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217线海勃湾绕城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8﹞150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省道217线海勃湾绕城段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厅补助和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省道217线海勃湾绕城段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海勃湾区位于乌海市北部,是乌海市区委、区政府所在地。本工程位于海勃湾区东北方向,距海勃湾区约4~5km。摩尔沟发源于鄂尔多斯市境内鄂托克旗,从海勃湾区汇入黄河。改建段全长度为3.41km,其中改线段总长1.51km;加高段总长1.9km。本工程工程区位于海勃湾区城区,对外交通便利。
因省道217 线海勃湾绕城公路设计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而绕城公路东侧摩尔沟、凤凰岭沟现状防洪标准为50 年一遇,为保证公路在设计年限内不受洪水危害,保证当地防洪安全和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现需将凤凰岭、摩尔沟部分段防洪标准提升至100年一遇。另外,凤凰岭沟、摩尔沟部分段被海勃湾绕城公路占用,因此,该段排洪沟需改线。本工程共涉及沟道改造长度3410m,其中改线段总长1510m,位于桩号K0+000~K0+750、K0+850~K1+100、K2+900~K3+410;加高段总长1900m, 位于桩号K0+750~K0+850、K1+100~K2+900。
2.2 建设地点
乌海市。
2.3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33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9月30日。
2.4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标段编号 | 工程规模 (m) | 招标范围 |
SG | 3410 | 防洪渠改渠工程。本工程共涉及沟道改造长度3410m,其中改线段总长1510m,位于桩号K0+000~K0+750、K0+850~K1+100、K2+900~K3+410;加高段总长1900m, 位于桩号K0+750~K0+850、K1+100~K2+900。 |
2.5 质量标准: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揽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含25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业绩以合同书为准)。
本次招标关于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5.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获取
5.1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方式: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人登录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采云系统进行注册,自行获取招标文件,未经政采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项目无效。(详见《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
5.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
凡有意参加竞价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采云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投标人在开标前半小时通过微信扫描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扫码备注单位简称)。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1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加密后上传至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采云系统。
6.3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40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或银行保函或电子保险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下午15时00分。
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时,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招标人到账时间为准),禁止投标人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所投标段号。
递交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户名:省道217线海勃湾绕城段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乌海海勃湾支行
账 号:05681101040021497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73-2011096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国家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支行及以上。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银行保函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内。银行保函开具日期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采用电子保险保函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须满足《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和《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操作手册》的规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nmg.gov.cn)、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jtyst.nmg.gov.cn)、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jtj.wuhai.gov.cn)、
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whggzy.com)
8. 监督部门
招标人监督机构:乌海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西街6号
电 话:0473-2052184
邮 编:016000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省道217线海勃湾绕城段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西街6号
邮 编:016000
电 话:13327037363
联 系 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政编码:010051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17804713071 0471-6539254
传 真:0471-6539254
网 址:www.nm-highwa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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