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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总结(1)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0日 作者:交通运输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 浏览次数:

乌交〔202014号                      签发人:王向东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呈送《2019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总结》的报告

司法局

现将《乌海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总结随文呈上,请审阅!

附件:乌海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总结

202018

抄送:本局局长、副调研员,办存。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018日印发

附件: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

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总结

2019年,在乌海市司法局、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的指导下,我局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文明执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有力地维护和促进了乌海市交通运输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交通运输局机关:2019年以前由于机构编制的限制,我局没有设置独立的法制工作机构。将法制工作安排在交通战备科。今年4月,机构改革,市里给我局增批了政策法规科。

所属执法单位:根据乌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统一设定,我局系统有4个执法单位,分别是乌海市运输管理局、乌海市路政管理支队、乌海市地方海事局和乌海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共有持证执法人员220人,持有交通运输部或自治区政府颁发的执法证件。

其中,乌海市运输管理局实行垂直管理,下设乌海市海勃湾道路运输管理所、乌海市乌达道路运输管理所、乌海市海南道路运输管理所3个运管所,各运输管理所是独立法人机构,有独立的执法权。

乌海市路政管理支队设有3个公路超限检测站、5个公路巡查大队,分别是海南超限检测站、拉僧庙超限检测站、碱柜超限检测站,海南巡查大队、乌达巡查大队、海勃湾巡查大队、城际通道巡查大队、国道244巡查大队。在执法权方面,只有支队有独立执法权,巡查大队和超限检测站只是内设机构。

目前我局二级执法单位正在进行改革。新挂牌成立的乌海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负责承担乌海市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工作。

二、行政权力梳理情况

许可、确认事项:目前我局认领、办理的许可、确认事项共65项。办理情况如下:

一是原有的涉路施工许可、道路从业人员资格核发等24项事项已划转到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划转后,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由于人员、设备还不到位,无法进行承接经协商,目前仍由我局办理二是今年4月、9月,按照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要求,我局分批次《内蒙古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上认领了65条行政服务事项,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清单编制。目前,这些事项全部由我局办理。

其它事项今年7月到8月,按照《乌海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确认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了审查登记、清理对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强制等事项重新进行梳理。梳理后,我局行政处罚等事项589项。其中,行政处罚515项,行政强制19项,行政确认4项,其他事项51项。

三、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为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制定了《乌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和《乌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乌海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乌海市交通运输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了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和措施、组织保障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督促局属各执法单位进行推进推广。

10月,我局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部门、主体、人员情况信息将执法单位相关情况,230名执法人员和9名执法监督人员的姓名、执法证号等信息录入了法治政府职能化一体平台,为我局行政执法管理提供了数据支持。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树立良好执法队伍形象

为切实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合法、公正、公开,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要求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积极为基层执法人员配足配齐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为执法人员统一采购了制式服装,确保执法队伍的执法形象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规范着装、佩证上岗、文明执法不断规范案件制作,根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从2019年6月10日起,在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过程中,启用了新版执法文书,原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2008年版)不再使用。并通过举办执法人员法律业务知识培训、执法骨干培训对执法文书进行了规范制作,既确保了文书制作质量,又避免了因文书不规范造成对当事人的侵权。

2019年,运输管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446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311次,检查营运车辆及经营业户4031辆次(户),立案查处道路运输违规违章经营行为162件。

五、放管服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牢固树立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意识,把方便企业、方便群众、简化审批手续作为改革的重要方向,对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梳理,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精简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努力提高服务质量,认真查处推诿扯皮、办事拖拉、庸懒散漫的不良作风,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目前,我局的各项行政审批事项都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办理。

六、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基本情况

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梳理排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情况的文件精神,我局印发了《乌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局属各执法单位要进一步规范衔接程序、依法履职尽责,完善衔接机制,形成部门合力。同时把“两法衔接”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进行落实推进,从完善制度和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入手,加强管理,严肃纪律,强化交通运输案件审核。目前,我局没有其它的沟通交流机制 ,无“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已咨询乌海市司法局,乌海市目前无“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

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各执法单位将2017年以来办理的372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逐一对照梳理排查。我局行政处罚案件均属于一般的违规违章经营案件未发现涉嫌犯罪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没有需要移交刑事司法机关的违法犯罪案件。

加强“两法衔接”宣传

我局各执法单位把扫黑除恶宣传与“两法衔接”宣传相结合,利用单位大屏幕、发放宣传单、电视、报刊等形式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同时,提高了广大执法人员对“两法衔接”重要性的认识,深查在执法中可能存在触犯刑事的案件。组织宣传人员深入沿线厂矿、居民住户认真进行宣传,进行上门讲法、说法,深化基层执法工作。

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

地方海事部门积极构建海事执法监管平台,通过移动OA、手机APP、网络监控、车船GPS/北斗定位、移动和对讲调度管理平台、无线中继通讯、AIS、微信平台、远程智能传感等,进行旅游船艇码头、停泊区、执法现场等电子执法巡查、实时视频与信息传输、气象预警、指挥调度。并在辖区浮桥渡口码头、旅游客运码头、通航桥孔、旅游核心进出港等重点水域设置监控区域10处,监控视频设备38个,初步形成乌海湖水上执法搜救监控调度平台,覆盖我市环乌海湖陆域、水域、城区,保证水上应急指挥调度及时有效,加强水上执法监管能力。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开展专项执法活动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

我局各执法单位对照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清单,结合日常监管需要,按照监管和执法职责,根据本部门“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优化“双随机”抽查方式和程序,动态调整“双随机”抽查“一单两库一细则”。现每季度开展抽查。2019年,运输管理局已完成双随机抽查检查4次,在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等网站将抽查结果进行了公示。

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组织执法人员通过各种方式深入运输企业、运输市场一线,对交通运输行业是否存在霸占市场、强占客源、带有一定组织性的非法经营、扰乱客运市场经营秩序的非法营运车辆的团伙等涉黑涉恶问题进行了广泛的摸底排查,查找行业涉黑涉恶线索。

在加强外部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的同时,也注重对本系统干部职工进行涉黑涉恶线索摸排,经过认真摸排和甄别,目前,未发现本单位干部职工存在涉黑涉恶行为,也未发现充当经营者“保护伞”的违规行为。

(三)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以超限检测站为依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及自治区各项治超文件精神,路政执法人员与公安交警执法人员共同驻站执法,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一是按照新规定,完善细化了“检测站一日治超执法流程图”和“一车治超执法流程图”,对过往的货运车辆由公安交警引导,严格按照超限超载认定新标准和新政策,由路政执法人员对超限车辆进行检测、卸载分流,公安交警执法人员按照过磅单对货运车辆进行超限车辆罚款、扣分处理,达到与公安交警执法的无缝对接。二是按照治超工作流程进行定岗、定人、定责,进一步强化了一线职工的责任意识。三是认真落实超限运输车辆信息抄告制度,及时把超限车辆信息抄告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进行源头治理。 

根据乌海湖景区联合执法办公室的要求,乌海市地方海事局每日派出1名工作人员与滨河公安、综合执法、交警、渔政、黄河水利枢纽管理局工作人员等多家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对乌海湖水域及沿岸地区进行巡查工作,打击“三无”船舶、非法捕捞、钓鱼等违法违规现象。

(四)积极认领监管事项,明确监管职责

今年4月、9月,在国家 互联网+监管平台认领并发布73项监管事项,录入执法人员217人根据监管事项,制作检查实施清单并开展检查工作。

九、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加强法制学习、宣传,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素质

今年以来,我局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宣传栏、张贴标语等宣传方式,深入企业,走上街头,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得宣传工作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今年以来,组织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民族区域自治法》、《路政管理规定》、《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运输管理部门集中学习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19年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19年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19年修改)》、《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19年修改)》、《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在加强学习的同时,运输管理部门开展了多次的集中教育培训,举办了2019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举办了执法人员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培训班,举办了全局执法办案骨干培训班,对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了集中培训,取得了良好的预期效果,进一步增强了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理念和依法行政的水平。

(二)积极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宣传,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采取日常工作宣传与集中宣传的工作方法,广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方面的法律法规。结合春运、安全生产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活动,执法人员深入到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货物运输企业、出租车公司、汽车客运站、驾校、维修厂、公交公司等地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本单位LED电子显示屏向广大驾驶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运输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明城市创建等方面的宣传。

运输管理部门共开展宣传活动12次,制作并悬挂宣传材料23张,发放宣传材料4000余张,制作宣传展板7块,张贴宣传海报50余张,专项知识培训8次,培训人员200余人次,发放调查问卷1300余份。

(三)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月活动

在“12·4”国家宪法宣传周、宣传月期间,我局积极开展《宪法》学习进机关学习活动,组织广大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宪法》,并开展了《宪法》知识答题活动;利用单位大屏幕、宣传栏、张贴挂图对《宪法》进行宣传,使单位内处处见法,营造浓郁法制氛围。同时积极参加我市开展的宪法宣传活动。我局1名职工参加了市里组织的“12·4”国家宪法日主题演讲比赛。

组织动员系统内干部职工收看内蒙古广播电视台12月6日晚黄金时段在新闻综合频道播出的“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2019年内蒙古十大法治事件 十佳法治人物 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揭晓仪式”节目,向榜样学习,向模范对标,自觉维护和遵从法律,争做法治中国的参与者与建设者。

(四)积极开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

为进一步树立爱国护旗意识,增强民族自豪感,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了《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同时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单位大屏幕、微信、宣传栏等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五)积极开展全民普法网上有奖答题活动

在收到市普法办《关于转发自治区普法工作专项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宪法暨全民普法网上有奖答题活动的通知>的通知》(乌普法办[2019]8号)后,将文件转发到所属各单位,同时将通知发到交通运输局机关微信工作群中,鼓励大家积极参加,并积极动员亲人朋友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我局共有371人参加了网上答题活动。

(六)认真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活动

根据市依法治市办关于开展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活动相关要求,我局组织交通运输系统全体职工开展了网络在线学法并于每季度进行了考试。通过开展网络学法活动,普及宪法法律知识,激发职工学法的主动性。

、存在问题

(一)“两法衔接”工作亟待完善

当前,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部门没有建立起相应的案件衔接工作机制,据了解,先进地区的两法衔接是通过共享平台来完成的,执法人员在对行政相对人行政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的同时,司法机关可根据行政案件的进展情况进行分析、甄别,从而辨别案件的性质。目前,交通运输部门的执法人员日常培训均以一般违法行为的认定为主要内容,较少涉及刑事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在判断行政违法行为是否属于犯罪认定标准方面的知识比较欠缺,难以准确鉴定。

(二)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滞后

信息网络建设跟不上社会发展的步伐,直接影响执法工作的效能。目前内蒙古自治区还没有建立起全区统一的执法信息系统,执法人员在现场进行执法检查,对于运输车辆、从业人员的从业信息等相关信息无法查询,《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证件也无法核查其真伪,极大降低了执法效率,增加了执法资源的浪费。当前,国家建立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等网络平台,但在具体的实践中,各部门协同监管较少,没有形成整体上的监管合力,“单兵作战”的工作方式依然占据主导就拿打击“黑车”非法经营来说,单靠运管部门执法人员的力量很单薄,经常会遇到暴力抗法的事件,对违法行为人运管部门只有处罚的权力,并不能从根本上给予违法行为人彻底的打击,罚款后可能有重操旧业。就目前来讲,全市各执法部门仍然是在各自执法领域内进行执法,缺少部门间的联动和信息共享,部门间的联合执法更是少之又少,因此对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并没有形成整体上的威慑力和震慑力,违法行为违法成本低,违法行为反复发生,不能得到有效遏制。

(三)缺少法制审核专业人员

按要求,执法部门应当配备与本单位执法任务相适应的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数的5%,以及行政复议人员也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但目前,我局法制审核人员和行政复议人员都不具备法律职业资格。

(四执法人员紧缺,老龄化现象严重

当前我局执法单位专业人才和法律方面人才紧缺,执法人员年龄普遍偏大由于年龄结构老化,执法人员自我提高、自主学习意识不强,接受新知识的主动性和创新能力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工作的发展。

十一、下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建议

(一)继续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在推进建立两法衔接共享平台提高两法衔接工作效率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案件移送统计台账,定期梳理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关于两法衔接的案件,并及时上报移送情况。

(二)增加执法人员数量,提高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和执法能力

加强人才引进计划,扩充执法人员。积极开展执法人员职业技能与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自身职业素质和执法能力,提升执法效率。

(三)推进信息系统网络化建设

搭建治超信息平台,推进路政、运管、海事以及公安交管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及时上传共享,对严重违法运输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构建协同监管格局,综合运用行政、刑事、司法等手段,铲除其生存的土壤,做到查处一起,根治一起,共同维护良好的运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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