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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公示-乌海S318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3日 作者:交通运输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 浏览次数:

S318甘德尔山至乌海湖大桥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实施)的要求,现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有关信息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S318甘德尔山至乌海湖大桥段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乌海市海勃湾区

占地面积:469.57亩

建设规模:本项目起点K2+300于三厂枢纽西南侧顺接拟建S217线,向西南布线,经乌海穆斯林栖园亭,于K3+256处上跨人民路,利用既有纬九路布线,于K4+500处转向西布线,于K5+300处先后跨越规划呼包银高铁、包兰铁路、G110线后到达项目终点,终点接乌海湖大桥东侧桥头,终点桩号K6+139.37,路线全长3.839km。

二、建设项目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乌海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张明耀

联系电话:0473-2052530

电子邮箱:1390367501@qq.com

三、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内蒙古八思巴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薛经理

联系电话:0471-3482841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建设单位委托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主要内容是分析本项目环境影响因素,调查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预测项目建设对各项环境要素及保护目标的影响,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减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预防、控制和管理措施。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是否了解;对目前当地的环境质量满意程度;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本项目施工和运营时可能造成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选址是否合理;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其他建议等内容。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面谈、电子邮件、书面意见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12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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