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荣乌高速公路棋盘井至乌海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棋盘井至乌海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3﹞1983号)文件批准建设,荣乌高速公路棋盘井至乌海段地方道路恢复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荣乌高速公路棋盘井至乌海段地方道路恢复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19﹞395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荣乌高速乌海段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19.4%;地方自筹:5.7%;银行贷款:74.9%,招标人为荣乌高速乌海段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恢复主线段起点位于海南至乌达城际快速通道K11+000处,沿海惠线向南至拉僧庙镇海化工业园区,终点接G109线K1129 +293处,恢复里程19.77公里(K0-K19+770.012),路基宽度12.0米,路面宽度10.5米,二级公路标准;
恢复支线段起点位于主线K13 +488处,向东下穿海公铁路,与S217线K40+500处相接,恢复里程1.885公里(K0-K1+884.77),路基宽度17.5米,路面宽度16.0米,原标准恢复。
2.2 监理服务期限:
本工程总监办监理服务期共36个月,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共8个月,计划进场日期:2019年9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20年8月31日,冬休期共4个月(冬休期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缺陷责任期共24个月。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设置为一级监理机构,共设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环保及安全生产等的施工监理。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总监标段 | 工程规模(Km) | 招标范围 |
QWJLJL | 约21.655 | 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环保及安全生产等的施工监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自有(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一致时或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关系时,均视为投标人自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
(3)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里程不小于20km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任务。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对于具有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施工标段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本次招标关于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获取
5.1报名方式: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本项目只接受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的会员报名,未进行网上注册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会员办理网址请参见(http://www.whggzy.com)栏目中“会员注册流程”),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导致无法报名,责任自负)
5.2网上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6日至2019年8月13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报名。
5.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已经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8月6日后(含当日)在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5.4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含招标图纸)。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含招标图纸)一律以转账方式在开标现场进行缴纳。
5.4招标文件交费: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在开标现场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宝或微信扫描等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不支持任何现金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未缴纳文件费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接收其投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2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乌海市海勃湾区市府大道奥体中心A入口)。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同时递交。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R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每标段人民币1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转账支票或银行保函
(1)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6日下午15时00分。
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招标人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禁止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的投标保证金。并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所投标段号。
递交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荣乌高速乌海段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内蒙古银行乌海分行营业部
账 号:1015 0120 1090 0153 82
行 号:3131 9300 1026
(2)采用银行保函形式:
投标人应开具金额与投标保证金一致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由国家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支行及以上银行开具,并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一信封内,在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同时单独递交给招标人,投标文件中装订银行保函复印件即可。银行保函开具日期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不要求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mgggzyjy.gov.cn)、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www.whjtw.gov.cn)、
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whggzy.com)、
乌海日报。
8.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标人监督机构:乌海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西街6号
电 话:0473-2052184
邮 编:016000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荣乌高速乌海段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西街6号
邮 编:016000
电 话:0473-2052102
传 真:0473-2052102
联 系 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17804713071
传 真:0471-6539254
联 系 人:孙 靓
网 站:www.nm-highwa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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