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春节假期期间巡游出租汽车
临时加价的公告
根据《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乌海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批复》(乌海发改费字〔2019〕235号),我市巡游出租汽车在春节假期期间实行临时运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6年2月15日0时起至2月23日24时止,我市巡游出租汽车实行临时运价,每车次基准运价(包括起步价、单位里程价)上浮15%;即原计价方式不变,每车次白天(早6:00(含)—晚21:00) 增加1.1元,夜间(晚21:00(含)—次日早6:00)增加1.4元。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驾驶员有违规收费(含议价、索要红包、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擅自改动计价器等情形)、无故中断运输或更换车辆、无正当理由绕道行驶、无正当理由拒绝载客等行为的,乘客可拨打服务监督电话12345、12328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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