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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5日 作者:交通运输局 来源: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第二轮第24项整改任务)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4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我局验收,根据《乌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程序的通知》,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5日至12月21联系电话0473-2052032)。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公示材料

整改任务

序号

反馈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

备注

24

交通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迟缓。《乌海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1年—2023年)》明确到2023年底重点行业铁路外运比例达到65%。截至督察进驻,乌海市重点行业铁路外运比例仅为27%。铁路运输占比不升反降,2022年全市铁路货物运输占比为22.93%,较2020年降低1.21个百分点,全市焦化、钢铁等重点行业年货物运输量高达5000余万吨,主要采用汽车运输。

加快编制《乌海市铁路专用线总体规划》与石嘴山市对接推进黄公铁路至石嘴山市惠农区铁路项目,争取2025年12月底前开工建设;大力推动低碳产业园铁路专用线项目前期工作,争取2025年6月底前开工建设。

(二)大力发展多式联运,积极推动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工程,力争2024年底至少1家物流企业列入自治区试点企业

(三)定期调度乌海市重点行业铁路外运比例,鼓励企业与包头铁路物流中心合作,降低运输成本。针对乌海地区焦炭运输实际协调降低铁路运价,对乌海地区白货外运铁路价格继续执行已有优惠政策。

(一)《乌海市铁路专用线总体规划》已于2024年4月由市发改委编制完成。黄公铁路至石嘴山市惠农区铁路专用线宁夏段和内蒙段均已开工,目前内蒙段完成桩基施工216根,电力迁改已完成总量23.53%;低碳产业园铁路专用线已取得建设用地手续,正在进行项目场地平整工作。

(二)2024年,我市荣晨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积极申报自治区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工程,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评估,企业列入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企业前五名,获一次性补贴300万元

(三)2025年1—10月,全市焦炭、钢材产量1604.45万吨,其中焦炭1387.86万吨,钢材216.59万吨。铁路运输焦炭、钢铁1288.4万吨,其中焦炭1205.87万吨,钢铁82.54万吨,铁路外运比例为80.3%。2025年包头铁路物流中心对我市焦炭实行一口价政策,根据运输距离给予企业5%—40%运价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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