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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乌海市S318线K45+032-K56+563段养护工程检查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7日 作者:交通运输局 来源: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关于发布乌海市S318线K45+032-K56+563段养护工程检查结果的公告

为扎实做好我市公路建设市场监管,保障工程质量,2025年1014日,局交通建设科会同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乌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测鉴定站对乌海市S318线K45+032-K56+563段养护工程建设程序执行、招标投标管理、合同履约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及进展情况

乌海市S318线K45+032-K56+563段公路养护工程位于乌海市境内, 路线起于S318线K45+032处,止于S318线K56+563处,实施里程11.531公里,完全利用大桥段路面5.120公里,目前正在进行标线、桥梁人行通道铁艺栏杆除锈施工

二、存在的问题

(一)内业整理方面

监理单位主要存在:监理日志格式内容与规范不符,无巡视记录和旁站记录监理计划未报建管办批复标线现场抽检资料中检查项目参数缺少设计值等问题。

施工单位主要存在: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无编制审核批准人签字总体开工报告未附进场材料报验单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不规范,无编制审核批准人签字,施组中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图与实际不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从事过通信系统项目施工证明。

(二)安全环保管理方面

目前养护段落已开放通车,但部分段落标线尚未完成施工,施工现场警示标志和限速标志不足

三、处理意见

一是部分参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存在请假情况,要求建设单位加强人员履约管理,严格核查资质,对不符合条件者及时更换。

二是监理及施工单位存在质量与安全资料不完善问题。建设单位应加强内业资料管理,督促相关单位规范整理资料,确保与工程进度同步,真实完整、可追溯

三是部分路段标线出现开裂、鼓包、气泡等现象。要求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工艺控制,避免在路面潮湿、灰尘过多、风速过大或温度低于10℃时施工,确保标线质量。

四是人行道外侧栏杆除锈及表面处理不彻底,局部仍残留锈蚀和氧化皮。要求施工单位在涂装前确保表面清洁、干燥、平整,呈现均匀金属光泽,彻底清除各类附着物;旧涂层附着力不足的应铲除重涂,并实时监测涂层厚度,满足设计要求。

五是已开放通车路段标线未完成,现场警示和限速标志不足。要求建设单位、监理及施工单位加强现场安全管控,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立即排查并补充安全警示与导向标志,保障行车安全。

针对检查提出的问题我局要求各参建企业高度重视,逐条整改,于2025年1117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局交通建设科。经复核,相关问题均已完成整改,符合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2025年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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