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项目条件
国道110线乌海黄河特大桥工程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专题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中共乌海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会议纪要(乌交党组纪要【2023】32号文)批准采购,采购人为国道110线乌海黄河特大桥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资金来源为项目资金,采购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国道110线K1105+050处,向西跨越黄河,终点位于乌海市乌达新区巴音赛大街东口南约300米,国道110线K1107+700处,全长约3.365公里,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及黄河大桥宽均度为32米(桥宽不含步索区)。本项目包含正桥及互通立交桥梁,正桥起始里程K1105+613.5~K1106+743.5,全长1130m;互通立交分4条匝道,互通立交上跨穿过东岸海渤湾-海南的快速通道,全长1362.3m 。
本项目2012年开工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手续分别于2013年和2018年组卷报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均因故未审核通过。现需按照自然资源厅新的组卷要求,三调图溯源二调图、一调图比对后重新出勘界报告进行组卷报批。同时由于该项目用地有一部分已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需编制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专题论证报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具项目属于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以便组卷报批建设用地手续。
2.2标段划分及采购范围:
标段编号 | 主要工作内容 |
BGBZ | ①土地勘测定界报告编制服务: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测定界报告含技术说明书及勘测定界表、界址点成果表、勘测定界图、现状图、规划图等相关工作。所提交的成果必须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完全满足自然资源部门审批土地报件的要求,同时负责按《土地勘测定界规程》的要求完成勘测定界内、外业技术工作,负责土地勘测定界的权属、地类等调查的外业组织工作(土地勘测定界的权属、地类要细化到村、组,精确到米)。 ②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专题论证报告编制服务: 编制建设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报告,分析合理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的情况,无法避让的详细说明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规则的具体情形、空间布局和面积,以及可能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和减轻生态环境影响的具体措施,出具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报告论证意见。 ③协助采购人完成土地组卷报批工作,采购人要求的与上述两项工作内容相关的一切伴随服务。 |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报告编制直至取得建设用地批复文件止。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详见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2)业绩要求:详见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信誉要求:详见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4)人员要求:详见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价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价。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价,否则,相关竞价均无效。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竞价。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竞价。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15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联系采购代理获取采购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工程现场踏勘及采购预备会。
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采购预备会。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09时30分
供应商应于当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邮寄至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西街5号乌海市交通运输9楼会议室。如供应商选择邮寄方式,确保在开标前到达。开标前未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本项目竞价。
邮寄地址为: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西街5号乌海市交通运输局王金云收,联系电话:13947324911。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道110线乌海黄河特大桥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西街5号
电 话:13947324911
联系人:王先生
采购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8号
电 话:18100471101
联 系 人:李先生
邮 箱:1325826747@qq.com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编号 | 最低要求 |
BGBZ |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 (2)具备国家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工程测量或大地测量或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专业)及以上测绘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编号 | 最低要求 |
BGBZ | 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书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编制公路建设项目土地勘测定界报告的业绩,需提交合同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编号 | 最低要求 |
BGBZ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编号 | 人 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BGBZ | 项目负责人 | 1名 | 1、具有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至少主持完成过1项公路建设项目土地勘测定界报告的编制工作(以人员资历表填写为准)。 |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