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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终止包车客运行政许可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1日 作者:交通运输局 来源: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第三款规定,以下企业取得全部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证件后,无正当理由超过180日不投入运营,视为自动终止经营,以下企业已不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资质。其中乌海市安亨运输有限公司取得省际包车客运经营资质为2018年12月4日(现有各类车型营运客车10辆);乌海市通诚旅游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省际包车客运经营资质为2021年7月20日(现有各类型营运客车5辆)。鉴于乌海市安亨运输有限公司车辆数符合省内包车客运经营资质要求,同意为其配发省内包车客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现向社会公布。

序号

业户名称

经营范围

原许可决定书编号

终止原因

备注

1

乌海市安亨运输有限公司

包车客运(县际、市际、省际)

编号:内蒙古201809003

客运经营者在取得全部经营许可证件后无正当理由超过180日,未按许可内容投入车辆运营,视为自动终止经营。

自动终止不符合经营资质许可项,同意从事省内包车客运经营

2

乌海市通诚旅游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包车客运(省际)

编号:202103003

自动终止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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