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项目条件
本招标项目S37乌海至宁东(蒙宁界)高速公路上海庙至宁东段工程是S37乌海至宁东(蒙宁界)高速公路乌海至上海庙段的二期工程,建设资金来自项目投资人,出资比例为 100% 。采购人为乌海市交通运输局,采购代理为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
S37乌海至宁东(蒙宁界)高速公路上海庙至宁东段项目,起点位于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S26敖东高速布拉格互通东约2.5公里(与s37一期工程顺接),路线总体走向由北向南,经上海庙哈沙图嘎查、特布德嘎查、盐池县东庄子、上跨鄂上铁路及明长城,终点顺接宁夏境内G20青银高速和G69银百高速公路高沙窝枢纽互通,路线全长约27公里,其中内蒙境内约23.5公里,宁夏境内约3.5公里.本项目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全线设枢纽互通一处与S26敖东高速衔接,一般互通一处(含收费站)与S317敖银线相接。
2.2 标段划分及采购范围:
采购编号 | 标段名称 | 采购范围 |
ZCWGGK-2023-05 | S37乌海至宁东(蒙宁界)高速公路上海庙至宁东段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1.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调查、研究项目影响区域社会经济、交通运输的现状和发展;分析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社会经济意义;预测拟建公路的远景交通量;确定采用的技术标准及建设规模;调查研究项目的建设条件、路线方案、工程实施及环境影响情况;进行投资估算、资金筹措、国民经济评价和敏感性分析。 2.配合业主做好勘察设计阶段招标工作。 |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外业调查、资料收集并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经逐级审查后根据审查意见30日内修改完善并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终稿,整体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直至取得项目可研批复。
2.4 质量要求:遵守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符合《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办法》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办法的有关规定,确保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详见公告附件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2)业绩要求:详见公告附件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信誉要求:详见公告附件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4)人员要求:详见公告附件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价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价,否则,相关竞价均无效。
3.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竞价。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竞价。
3.6 近三年履约情况良好,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标准问题、无行贿受贿等不良记录。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如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请于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2日24时00分前,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扫描件按要求发送到指定邮箱并以电话形式告知,采购代理公司收到资料确认齐全后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指定邮箱。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如下: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扫描件、资质证书(或资信证书)副本扫描件、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除外,委托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同时还需要供应商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一套,包括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2资料发送至:nmzcdl@163.com;
联系人:侯兰;联系电话0473-2036661
4.3供应商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工程现场踏勘及采购预备会
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采购预备会。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9日09时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或邮寄至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西街5号9楼会议室。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西街5号
联 系 人:石晓坤 联系电话:0473-2885299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乌海市交通运输局官网(http://jtj.wuhai.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乌海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西街5号
邮 编:016000
电 话:0473-2885299
联系人:刘捷
采购代理: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海市海勃湾区甘德尔西街32号
邮 编:016000
电 话:0473-2036661、13134730573
联 系 人:侯兰
电子邮件:nmzcdl@163.com
监督机构:乌海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科
联系电话:0473-2052173
通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西街5号
邮 编:0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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