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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7乌海至宁东(蒙宁界)高速公路工程乌海至上海庙段BOT项目投资人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4日 作者:交通运输局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37乌海至宁东(蒙宁界)高速公路工程乌海至上海庙段BOT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采用BOT模式建设S37乌海至宁东地方高速公路的批复》内政字﹝2021126文件批准采用BOT方式建设。招标人为乌海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操作模式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总体呈现由北向南走向,推荐方案起于乌海市海南区以北,设T型枢纽互通接G6京藏高速,路线向南沿海南规划区边缘展线,经六五四工业园区、西来峰工业园区东侧,跨G109及东乌铁路后折向西南,从公乌素镇区东侧边缘通过,继续向南通过煤矸山,于那林沟设T型枢纽互通与G18荣乌高速衔接,后与荣乌高速往东共线21.23km,设田盖素互通,折向南经田盖素物流园区,与低碳产业园规划东环路共走廊向南延伸,路线进入鄂尔多斯市额托克旗,向南布线至大沟井,跨X609查布至陶乐公路后在陶利处与三新铁路交叉,跨越三新铁路后路线沿其东侧继续往南布线,经陶利井田、巴楞井田、鹰骏井四号井田、鹰骏井三号井田等煤矿边界的西侧,于上海庙设置双喇叭互通与省道26线衔接,并和上海庙能源化工基地至棋盘井公路水泉子至新上海庙段(运煤专线公路)对接,路线里程长度153.414km,实际建设里程长度为132.184km

路线分布:乌海市境内65.751KmK0+000~K64+860),鄂尔多斯鄂托克旗境内33.66KmK64+860~K98+520),鄂托克前旗境内54.003KmK98+520~K152+522.9)。

主要控制点:乌海市海南区、六五四工业园区、西来峰工业园区、棋盘井工业园区、公乌素镇、南部工业园区、巴音陶亥镇、上海庙镇。本项目推荐方案估算总金额约为80.02亿元(项目投资规模及估算最终以发改委核准或批准的金额为准)。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选择S37乌海至宁东(蒙宁界)高速公路工程乌海至上海庙段BOT项目的投资人。

2.3操作模式

本项目操作模式采用“BOTEPC”模式。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运营-移交,是指社会投资人与项目实施机构签订投资协议,社会投资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乌海市交通运输局依法与成立的特许经营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予其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项目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项目合同的约定将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等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

项目建设模式为“EPC”,即本项目的初步勘察设计工作由项目实施机构组织实施,本项目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及施工任务由项目公司实施,如果社会投资人(联合体时包括联合体成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或施工图勘察设计服务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或施工图勘察设计服务可由社会投资人自行承担。如果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则应由项目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

2.4特许经营期限(合作期)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合作期)包括项目前期工作、建设期和运营期三个阶段,其中:①项目前期工作时间:自投资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开工之日止;②建设期3年,自项目开工日起至交工日止,本项目拟于202312月前开工;③运营期(含收费期):最长不超过30年,自交工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其中收费期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批复的收费期限为准。

2.5投融资模式

项目资本金为估算总投资的20%,全部由投标人承担,必须为投标人的自有资金,不得存在以“名股实债”、股东借款、借贷资金等债务性资金和以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等方式违规出资或出资不实的问题。项目资本金的注入应按照项目建设资金年度投资比例分期到位。若因项目融资原因导致项目资本金增加的,投标人可以提高资本金比例确保融资资金到位。项目实施阶段以批复的概算金额为上限进行投融资控制,投资协议中确定项目资本金、融资额度时均以批复的概算为基础计算。本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国内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采取合规的方式筹集。

2.6回报机制

本项目的投资回报方式为使用者付费。项目公司将通过运营期的使用者付费来收回投资成本并获得回报。使用者付费为依据《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规定,经行政部门批准收取的车辆通行费收入和其他经营收入。其他经营收入即为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通过对路产路权范围内附属设施(包括服务区、停车区、加油站、广告牌等)的经营所获得的经营收入。

3、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2020年末总资产8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或等值货币),2020年末净资产28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或等值货币)

3最近连续三年(2018年至2020年)每年均为盈利(每年净利润为正值),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2020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5%

5具有不低于2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的投资能力,具有不低于6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的融资能力其中投资能力以企业净资产数值为准;融资能力按“银行授信额度”或(和)“存款证明”或(和)“银行贷款意向书”进行确定

6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或税务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近三年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7对拟自行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提供或施工图勘察设计服务的投资人的资质和能力要求为(投标人不自行承担施工图勘察设计、施工工作的无需满足以下要求)

勘察设计能力:

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5年(20171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工程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

施工能力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近五年(20171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工程施工

8)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上述(2)、(4)、(5)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1)、(3)、(6)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满足

9)如投资人自行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提供或施工图勘察设计服务的,投资人(联合体时包括联合体成员)中必须有满足(7)的企业;如不具备(7)的企业则由项目公司另行招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限。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对项目资本金出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3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投资人(联合体时包括联合体成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或施工图勘察设计服务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或施工图勘察设计服务将由投资人(联合体时包括联合体成员)自行承担,不再招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同一联合体内部不受限)。

3.5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登录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采云系统进行注册,未进行网上注册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办理注册请参见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hggzy.com/)栏目办事指南中“CA办理指南”),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注册成功后自行在政采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经政采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采云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

5.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报名,并处理与投标相关的一切事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715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900分至10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市辖区新华东街39号)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http://jtj.wuhai.gov.cn/)、

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whggzy.com

8. 监督部门

招标人监督机构:乌海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西街6

电话:0473-2052153

邮编:016000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海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西街6

邮编:016000

电话:0473-2885299

联系人:石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

邮政编码:010051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3848178893  0471-6539254

网址:www.nm-highway.com

交易平台名称: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市辖区新华东街39

联系人:女士

电话:15904731859

公告附件-S3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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